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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网-厦门日报讯(记者 谭欣妮 通讯员 湖法宣)结婚四个月,妻子就临盆,张亮(化名)在产房外才想清楚了一件事:“老婆肚子里的孩子不是我的!”他赶紧办了离婚手续。昨日,记者从湖里区人民法院获悉,张亮与妻子被判决离婚,同时后者还要返还张亮在结婚时花费的16万元。

闪婚:

见面到结婚 只花了一个多月

张亮和妻子小霞(化名)可谓是名副其实的“闪婚”——从第一次见面到结婚只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2012年2月29日,他俩经朋友介绍认识,随即开始恋爱关系。到了3月底,小霞便拿着测孕试纸告诉张亮,她怀孕了。

欣喜若狂的张亮在丈母娘的催促下急忙筹备婚礼。小霞一家提出,婚礼要办得风风光光,少说得要16万元人民币,张亮便四处借款,并拿出自己多年来的积蓄,终于凑足了钱,于4月中旬迎娶美娇娘回家。

按照小霞的说法,她3月份怀孕,预产期至少要到年底或隔年年初。然而7月中旬的一天,小霞突然腹痛不止,被家人送往医院。B超结果让张亮当场愣住了——小霞孕周已达38周,临近分娩。

“我们才认识五个月,孩子怎么会这么大?”在现实面前,张亮意识到自己被骗了,爱人肚子里的孩子根本不是他的。小霞此时才吐露真相,原来她在认识张亮前就有了身孕,只是一直没有告诉他实情。

离婚:

他向岳父岳母索要婚礼花费

莫名其妙地当了爹,张亮马上要求与小霞离婚,并向岳父岳母索要他为结婚花掉的16万元。小霞一家自知理亏,写下欠条,言明“张亮此前为婚礼借款16万元,女方均已悉数收到,全款将于孩子满月后归还。”然而,张亮左等右等,却只等来了7万元现款。

事情到了这步田地,张亮也只能将小霞一家告上法庭。法官经审理认定,张亮向家人亲戚所借16万元系因婚姻产生的夫妻共同债务,而小霞所签欠条是对这笔共同债务的分担承诺,合法有效。因此,小霞必须向张亮支付剩余的9万元欠款。

责任编辑: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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