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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来了,撤“待售”牌,称是私家车,占道经营变违停,违停属交警管

交警来了,抛出“在小区红线图范围内”理由,此类乱停归城管部门管

二手车店占道与部门“打游击” 罚单到时车已卖了

执法人员到枋湖西路整治二手车占道。

昨日,本报报道了《二手车“霸道” 居民行路难》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第一时间对二手车占道等问题进行整治。

事实上,整治行动此前就有多次,但占道问题依然屡禁不止,这背后的原因值得深思。

【行动】 城管部门到场劝导 乱象暂缓解

昨日,思明区城管执法局和交警部门的执法人员对湖滨北路、体育路等多家二手车经营店占道经营的问题到现场执法。

湖滨北路有两家“祺荣汽车”二手车经营店,靠近莲岳路口的店面此前也多次被本报曝光,执法人员到现场执法后,目前已没有二手车占道的问题。

而靠近吕厝西公交车站的店面,门口依然停着不少二手车。“我们到现场劝导后,车子都停在小区的红线图范围内的停车位上,经营者已经自行整改。”执法人员称,“祺荣汽车”为了停放二手车,向小区租了停车位,但二手车数量比停车位还多,“即便是小区红线图内的停车场,也只能停在停车位上,我们会加强到此巡逻。”

湖里区城管执法局和交警部门也对车管所附近的枋湖路、枋湖西路、枋湖南路等路段的二手车经营店做整治行动,占道乱象在执法人员到来后很快得到解决,经营者纷纷撤下广告牌,把车子从人行道上挪走。

【问题】

归城管?归交警?

事实上,执法部门此前曾多次整治二手车占道问题,尤其是城管部门和交警部门如果联合整治,一般能够取得较好的效果,但往往好景不长,二手车经营店过一段时间又“故地重停”。主要原因是经营者很难在整治行动中得到有力的处罚,也折射出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的种种尴尬。

牌子有没有 不同部门管

“我们接到二手车占道的举报后,都会第一时间到现场。但二手车的经营者会把放在车顶的广告牌拿掉,声称这不是他们的经营车辆,而是别人的私家车。”湖里区执法局禾山中队的执法人员说,这样一来,车辆占道的性质就改变了——原来的占道经营,在牌子撤下的瞬间变成违停,“违停属于交警管。”

如果进一步验证,还需要很长的周期。“若二手车店不配合调查,我们就要调查这些车辆是否属于这家二手车店在经营,这就要联系每一个二手车车主。”执法人员说,二手车车主的信息他们也要通过其他部门逐一核实联系,这中间就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人力。

罚单到时 车子已卖走

即使最后证明了二手车店存在占道经营的问题,立案处罚也是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经营者不配合,就要发告知书、决定书、申辩时间等,所有期限加起来都超过一年了,一年后有些二手车都已经卖走了。”城管执法人员说。

城管部门的处罚依据是《厦门市市政工程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占道每平方米罚款100元——这样的处罚力度对二手车店经营者来说,并不太高。

据知情人士透露,湖里交警部门对二手车占道的问题还专门有执法人员巡逻检查。但交警部门到现场执法时,有些经营者会以“在小区红线图范围内”为由躲避交警处罚——据厦门市相关规定,小区红线图范围内的乱停现象,属于城管部门管辖。

【记者观察】

一块牌子背后的“真空”:

治顽疾

更要会作为、善作为

一块“待售”牌的上上下下,折射的不只是执法的尴尬。事实上,这块牌子透视、解构了相关部门之间的“疏离”——这种疏离,就留下了有隙可钻的“真空地带”。

不妨来回放一下牌子撤下之后:车辆的定性一下变得模糊不清,到场部门首先要对车主信息进行一一核对,这需要其他部门来协作,临时性的协作,花费的时间和人力成本都是相对较高的;如果车辆定性,到场部门或自行处理,或转给其他部门再行处置,又需要一定的时间流程……

过程繁复,人力物力不及,可能选择简单了事,于是不了了之——执法部门之间没有形成真正的执法互动,只是临时协作、情况通报等,沟通成本巨大,久而久之,就成了一种可钻的“真空”。

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调,要解决党员的“不作为、不会为、不善为”问题。面对二手车占道“顽疾”与“历史遗留问题”,更该用“会作为、善作为”的心态去想办法。如应对撤牌子的二手车商“升级”行为,部门的行动也该“升级”:在加强日常联合执法的同时,不妨尝试在多部门间建立一个数据共享的平台,降低部门间的沟通成本,形成真正的互动,以这样的“升级”来应对二手车商的这些新办法。

当然,二手车占道的问题并非只是执法这个“堵”的方面,二手车行业的内部也是需要关注的焦点——或许从“疏”的层面,才有可能根本解决这个问题。本报将会继续关注。

责任编辑:黄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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