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同安区下达各镇(街、场)临时救助资金49万元,用于开展“救急难”工作,如临时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
临时救助对象范围主要包括:一是因突遇不测、因病、因祸等特殊困难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具有本区户籍或在本区居住且办理居住证满一年的居民家庭),重点是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和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二是镇(街、场)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
救助主要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所在地镇(街、场)申请,提供相关材料,由镇(街、场)进行审核审批,并发放救助金。紧急情况下经镇(街、场)人民政府核实后可以先行救助,再补办手续。
责任编辑:黄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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