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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18条措施出台 让厦门人更多地享受质量红利

厦航斩获中国质量奖。图为厦航开通厦门-温哥华航线。(记者王协云摄)

成为全国首批获命名的五个“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之一;连续两年在福建省政府质量考核中蝉联第一;厦航在第二届中国质量奖评选中首获中国质量奖,实现我省在该奖项上零的突破……近年来,我市在质量领域斩获诸多“第一”,让厦门人越来越多地享受到质量红利。

记者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市质监局近日又出台了十八条具体措施,为我市消费品工业迈向中高端,实现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提供政策支撑。

增品种

打造厦门市标准化服务平台

为支持相关产业加快关键技术标准研制,“十八条”明确提出,支持我市产业集群企业组建技术标准联盟,争创“全国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争创全国、全省标准创新贡献奖;同时,打造厦门市标准化服务平台,推动产业整合与集成创新资源和科研成果,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需求,为全市重点产业建立行业标准体系、研制产业联盟标准、提升国际标准制定能力、扩散创新成果提供全方位的标准孵化服务。

提品质

试行产品质量自我声明制度

继去年2月开始取消原有的企业产品标准纸质备案制度,推行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以来,截至今年7月底,我市已有542家企业在全国统一的“企业产品标准公共服务平台”上声明公开了2534项标准。“十八条”提出,今年我市还将试行“企业产品质量自我声明制度”,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同时,建立消费品生产企业产品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实施质量黑名单制度、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完善我市质量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大对质量信用信息的公开力度。

创品牌

推动设立质量服务业引导资金

在“创品牌”方面,我市也已取得累累硕果。据介绍,近年来,市质监局采取公益培训、质量诊断、经验分享等措施积极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致力于引导消费品企业争创各级质量品牌荣誉。今年,厦门航空有限公司荣获第二届“中国质量奖”,实现了福建省乃至民航业零的突破。而截至目前,厦门市共有中国质量奖1家、福建省政府质量奖2家、厦门市质量奖10家、福建名牌产品163项,厦门优质品牌228项。

此次出台的“十八条”措施也包括,支持企业争创福建名牌产品和厦门优质品牌,推动产业集中区争创“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

同时,质监部门也将积极推动设立“厦门市质量服务业引导专项资金”,推进质量服务市场化,充分发挥中介机构作用,支持先进质量管理办法推广、质量风险评估、管理咨询、品牌推广等质量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责任编辑:杨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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