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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厦门市环保局获悉,根据环境保护部、公安部、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今日(13日)起,我市环保部门将不再核发纸质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也就是说,贴在挡风玻璃上的黄标、绿标即将绝版。但这并不意味着机动车不用接受排放检验,也不意味着我市对黄标车的限行措施取消。那么,停止核发环保标志究竟有哪些“变”与“不变”呢?且听市环保局的权威解读。

【两点变化】

环保标志取消

根据《通知》要求,环保标志取消后,并不意味着机动车的排放检验取消了,反而是更规范了,检验合格与否,直接关系机动车是否能通过年检,能否上路。年检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要将排放检验合格报告拍照后,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上传公安交管部门,对未经定期排放检验合格的机动车,不予出具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对于没有尾气排放的纯电动汽车,《通知》也明确其免于尾气排放检验。

排放合格不再看“出身”

新旧规定的区别到底在哪里,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用了一个比喻:此前核发黄标、绿标,更像是机动车的“身份证”,核发依据的数据是注册登记时间、登记的发动机类型等;如今取消环保标志改为排放检验,更像是“体检”,机动车必须按规定上线检测尾气,看其实际排放值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如此一来,机动车的排放是否合格不再是看“出身”,而是看其实际排放的情况,更客观、更准确,即便是绿标车也可能因为排放检验不合格而无法上路。

【两处不变】

检验仍按原周期进行

取消核发环保标志后,机动车依然要接受排放检验,检验周期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周期一致。也就是说,那些符合6年免检政策的机动车,排放检验一样是免检,之后则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每年一次或每半年一次的周期,接受排放检验。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市政府通告,7月1日起我市机动车排气检验全面实施简易工况法(详见本报6月28日B3版《机动车检测改用简易工况法》),其核定的收费标准是70元/车次(重型柴油车90元/车次)。

严格执行黄标车限行规定

黄标车还存在,机动车排放水平低于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仍认定为黄标车。黄标车限行依然会严格执行,相关部门将联合推进黄标车和老旧车的淘汰工作,2017年底前基本淘汰黄标车。

黄标车违反限行规定,或者那些排放检验不合格的车辆违法上路,经过监控卡口,后台会自动比对出来,环保、公安等相关部门可以据此进行处罚。

目前,市环保局已在组织修订《厦门市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暂行办法》。

责任编辑:周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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