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未经有关部门许可,任何美容院都不得擅自进行医疗美容服务项目,但是,就有一些胆大包天的美容院铤而走险,最终被查。
黄劲超图
未取得相应资质,生活美容院就给消费者注射疫苗。近日,思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受理了三起美容院违法案件,其中两起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8月24日,市民举报称,位于明发商业广场、厦禾路的两家生活美容场所涉嫌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服务,其中一家还给消费者注射非法疫苗。思明区卫生监督所的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检查,发现了未经国家批准的进口药品。
执法人员介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销售未经国家批准进口的药品应按销售假药罪予以立案追诉。执法人员依据有关程序,将上述两起案件移交给思明公安分局。目前,思明公安分局已对其中一家进行立案,并对当事人刑事拘留;另一起仍在调查中。
近年来,部分生活美容场所铤而走险,不仅没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些操作人员也只是通过简单培训就直接上岗“动刀”。由于这些场所并非医疗机构,无法从正规渠道采购医疗美容药品和器械,且从业者缺乏医学专业知识,所以常常导致医疗美容失败,甚至造成消费者毁容、失明等重大事故。
记者了解到,只要动用了医疗器械、医疗药品,对人体进行侵入性的治疗,如打针、激光、针灸减肥、抽脂瘦身、腋臭手术、毛发移植术等都属于医疗美容;而使用化妆品、保健药品等进行皮肤护理和按摩则是生活美容。值得注意的是,生活美容院不得进行医疗美容服务,只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正规医疗美容机构才能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未经有关部门许可,任何美容院都不得擅自进行医疗美容服务项目。
为了逃避责任,非法商家常常没有治疗记录,也不给消费者提供病历和发票,导致执法人员取证困难。因此,消费者在接受医疗美容前,一定要了解术后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并索取发票和门诊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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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罐时,背部突然着火》后续
拔火罐被烧伤 美容院赔1.5万元
厦门网-海西晨报讯(记者吴雪莹)晨报9月1日A10版《拔罐时,背部突然着火》报道了陈女士在后埔东二里33号的荷绿美美容养生馆内拔罐被烧伤一事。近日,晨报记者从江头市场监督管理所了解到,双方终于达成一致,商家愿意赔偿陈女士1.5万元。
7月30日,陈女士在荷绿美美容养生馆拔罐时,被点燃的酒精棉球烧至全身13%面积二度烧伤,局部深三度烧伤。在治疗的一个月中,美容院工作人员全程陪同,并支付医药费;但美容院拒绝了陈女士的赔偿要求,陈女士向12315求助。经多次调解,双方达成一致。美容院方赔偿陈女士1.5万元,退还美容院会员卡里的3000元,并负责陈女士后续的治疗费用。
责任编辑:黄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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