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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述】

张先生:我爸61岁。25日晚上10点半左右,他在后埔一家娱乐场所后门的空地上铺了一张凉席纳凉,结果有辆车子转弯的时候轧到了他的脚。我爸没带手机,司机现场报了警。

警方赶到后,有人居然说我爸是碰瓷的,结果肇事车上两个人听到后还很凶要打我爸。最后我爸跟肇事方一起被带到派出所去接受调查。

后来我爸告诉我,当时他被带到一个屋子里,好像还有吸毒的嫌犯,他也没经历过这种情况,有点害怕,最后没办法,就跟警方说他要自己回去。

到了第二天中午,我爸喊着身上痛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前一天晚上发生了这种事。我去找警方了解情况,民警也说我爸不是碰瓷。而且我爸的脚确实被轧骨折了,医院说需要静养两个月。

既然我爸不是碰瓷,为什么把肇事者放了呢?现在我们都不知道肇事者是谁,车牌号是多少。太不公平了!

责任编辑: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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