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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冒充公司领导骗走78.6万元,市反诈骗中心成功止付后,并将部分被骗资金成功返还给受害者。这是厦门市首起依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下简称《规定》)成功返还冻结资金的案例。昨天,厦门警方进行了通报。

钟女士是厦门某公司的财务,今年9月13日上午,她被拉入一个QQ会话群,群里显示有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等,加上她,一共5个人。进群后,“总经理”首先发声,表示公司已跟一个叫“张总”人签了合同,且对方已把保证金打过来了,并把“张总”的联系方式给了钟女士。没过多久,“总经理”又发话表示合同有问题,需把78.6万元的保证金退给“张总”,并要求钟女士退款给“张总”。当钟女士将78.6万元汇入“张总”指定的账户后才发现被骗。

接报后,厦门市反诈骗中心立即启动紧急止付程序,对涉案银行账户紧急查询止付。经查询,工作人员发现诈骗分子在收到钱款后,已将其中的33万元转账至另一张农业银行卡,市反诈骗中心又立即查明该银行账号,并进一步紧急止付。所幸,该案中78.6万元被骗资金全部被冻结在银行账户内。

专案组对相关诈骗银行账户展开侦查,查明银行账户开户行分别在广东省广州市及广西南宁。恰逢此时,《规定》正式发布实施。10月26日,专案组持新规的通知及法律文书奔赴广东省广州市与开户行沟通,与银行风险合规部就文件合法性展开探讨,终于取得该部对文件规定的认可。经过与银行多部门的沟通协调探讨,历时两个星期,广州农业银行于11月7日将45.6万元返还给被害人,挽回被害人的极大损失,这也是厦门市公安局依据《规定》首起成功返还的案例。

民警表示,目前,因其他原因,本案中冻结在广西的卡里的33万元,专案组正在进一步与当地银行沟通协商。

此前,受害者要拿回被骗的钱,需经案件侦破、移送起诉、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终审判决等程序,周期较长。而《规定》实施后,被冻结的涉案资金返还速度和成功率将大大提高。

(海西晨报记者 陈小斌 通讯员 厦公宣)

责任编辑:李牧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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