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双十一”不按时发货成主要投诉点
晨报记者吴雪莹
通讯员安娜
厦门网-海西晨报讯 “双十一”硝烟逐渐散去,接踵而来的就是各种消费投诉。记者昨日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双十一”以来,市市场监管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共接到网络消费咨询、投诉、举报共476件,同比去年增加了35%。其中,购物投诉案件186件,同比增加了66%。针对商家违法行为的举报案件也有49件,同比增加了一倍。消费者投诉商家没有按时发货,成为今年主要的投诉点。
案例
抢到首单,名单却没有我?
消费者赵女士称,“双十一”当天凌晨,在厦门某网店抢到了该网店第一单订单。按照商家促销说明,赵女士应获得精美奖品。但在中奖名单中却没有赵女士的名字,赵女士与商家调解不成遂向12315求助。商家表示,赵女士并没有抢到该网店第一单订单,而赵女士坚称自己是第一单。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调解中。
“仅此一天”原来是唬人
在“双十一”购物中,不少商家纷纷打出“跳楼价”“仅此一天”等噱头,但庞先生却发现,“双十一”过后商品价格并未改变。原来,庞先生“双十一”当天购买了一件标有“双十一特惠价”的羽绒服,共花费568元。可“双十一”过后,这件衣服售价仍为568元,庞先生感觉受骗了。
提醒
网购维权有三步
1.寻求电商平台内协商。消费者首先与商家客服人员沟通;在沟通未果情况下,可与电商平台沟通,通过平台规则责令商家保障消费者权益。
2.向监管部门举报。涉及商家霸王条款、售假等问题,可拨打12315,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涉及价格欺诈,可拨打12358进行投诉。
3.向法律求助。对于性质恶劣而监管部门均无法调解的问题,可通过法律诉讼渠道维护正当权益。
“免单”“返现”属违规
自今年1月起,淘宝天猫全面禁止商家用“免单”“返现”进行促销。天猫表示,将针对商家发布的商品信息进行管控。凡是在标题、主图、detail详情页中出现“免单”“返现”等关键词的都属于违规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对于此类活动是否有附加条件一定要看清楚,比如有些“一元秒杀”抢下来的商品,运费要50元;有些秒杀商品不实行三包,没有质量保证等。
责任编辑:肖舒
- 快递“隐私面单”叫好不叫座 厦目前仅两家企业2017-04-09
- 厦两企业使用快递“隐私面单” 市场叫好不做2017-04-07
- 用联邦快递 感受一言不合就唱歌的查物流信息2017-04-07
- 福建年快递业务量近年猛增 去年居全国第六2017-04-04
- 妻子“快递”10个月大女儿 遭丈夫拒收2017-04-01
- 申通快递被指到站未派送:快递员辞职包裹积压2017-03-31
- 快递女儿丈夫拒收 奇葩母亲将10个月大女婴交给快递员2017-03-31
- 快递柜需要抢位 但是盈利却没想象中那么火爆2017-03-30
- 中国快递业务规模全球占比超四成 规模居世界首位2017-03-29
- 达达推出达达快送 同城配送市场迎来激烈竞争2017-03-29
- 最新厦门新闻 频道推荐
-
厦门男子多次将共享单车整容成私家车 2017-04-10
-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 一周热点新闻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