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叶舒扬)“厦门最年轻的女教练,一对一教学”,这样的驾校广告语是否立刻吸引了您的眼球,让您浮想联翩?其实,女教练本人也认为,广告只是噱头,优质的服务才是真正的实力。不过,“最”字可不能乱用,稍不留神就会被处罚……
前几日,厦门本地微信朋友圈中出现了这样的一张照片。照片本身是一家“泸州豆花饭”的店面,不过这并不是重点,这家店的遮阳棚才是人们讨论的焦点。红色的遮阳棚上,赫然写着“厦门最年轻的女教练,一对一教学”字样,以及“专车接送,日夜练车”的解说词,并且附上了驾校的名字和教练本人的报名电话。最年轻的驾校女教练?这样的宣传语让人议论纷纷,不少市民网友也表示好奇。同时,也有人提出了自己的疑问,这是不是什么别有用意的广告?
教练说:五年前自己可能是最年轻的
带着同样的疑问,记者于近日拨打了报名电话,联系上了“最年轻女教练”。这条广告的主角林女士今年30多岁,她告诉记者,现在自己也许不是最年轻的女教练了,不过自己五年前正式成为驾校教练时,确实没听说过几个比自己年轻的。
说起这条吸引眼球的广告,林女士坦言,当初写下“最年轻女教练”字眼时,确实是带有噱头的意味。她对记者说,据她了解厦门并没有多少驾校女教练,而前来学车的大多是男学员,“有些学员一听说是女教练教学,二话不说就报名了”。她觉得,与男教练相比,女教练给人更耐心的感觉,会让学员不那么紧张。
驾校说:允许林女士为自己打广告
2001年从江西来到厦门的林女士,在厦门工作了15年,如今已经结婚成家。林女士说,其他的同行都很关照她,和大多数学员们成了朋友。家人对自己从事教练行业很支持,学员的通过率也“还行”。
对于林女士的这条广告,记者联系了该驾校的客服。客服人员表示,驾校的教练中确实有这位林女士,驾校方面也是允许林女士为自己的培训业务打广告的。据了解,林女士在驾校属挂靠关系,使用驾校的车辆和场地进行培训业务,为自己的学员招收进行广告宣传,无可厚非。
律师说:用“最”等极端形容词违反广告法
不过,对于这条广告中出现的“最年轻女教练”字眼,福建金海湾律师事务所的郑志宁律师表示,这是违反广告法的。郑律师告诉记者,广告法中明确规定,任何形式的广告中均不得使用的禁忌用语中就包括“最”这样的极端形容词。即使某些情况下可能属实,也不允许使用“最”“第一”“最佳”这类词语进行广告宣传。在其他地方的类似案例中,曾经出现了最高50万元的罚款。此外,由于该广告出现了驾校的名字,如果进行处罚,驾校也会有连带责任。
责任编辑: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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