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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厦门交警连发六个公告,有无人处理的“僵尸车”,有“毒驾”司机,有扣满12分不学习不考试的“老赖”司机等。

582辆汽车,于2010年1月至2016年4月被公安交警部门扣留或拖移。扣留的车3个月内不处理,拖移的车6个月内不处理,将上缴市财政销毁。

15922辆机动车,已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但车主还未办理注销登记,交警公告这批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及行驶证作废。街头巷尾的僵尸车中,就有一部分属于已报废的车辆。

49个人,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但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降级换证,他们的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这些人都是大车司机,手中拿的是A证或B证。

5人的驾照被注销、作废,他们分别是钟某、王某、杨某、屈某和陈某,均为年轻人,最小的1993年出生。其中,3人“毒驾”被抓,2人经查吸毒成瘾未戒除。

731人,驾照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学习,也不接受考试,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2016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公安交警部门扣留了一批摩托车(含电动摩托车、三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车辆,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去接受处理,将上缴市财政部门统一作销毁处理。

导报记者 吕寒伟

责任编辑: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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