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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个严禁”

1严禁违反有关规定滥发津补贴、奖金或福利。

2严禁以现金、购物卡、代金券或高档奢侈商品等形式发放工会福利。

3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花卉、土特产、烟酒等节礼。

4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或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5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严格执行公车改革后的公车管理使用规定。

6严禁违规收送礼金礼品。

7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8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

检查人员查看发票系统,检查是否存在公款购买购物卡等行为。(本报记者薄洁摄)

为了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确保重要节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市委反腐办近日下发了《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洁建设,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自觉做到“八个严禁”。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年度民主生活会,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要紧盯节日重要时间节点,采取有力措施,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突出主责主业,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通知》还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大节日期间明察暗访力度和频度,采取重点抽查、专项督查、随机检查等形式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强社会、群众和新闻媒体监督。对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要求,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快查严处,对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不力的,严肃问责;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现场】

检查公款购卡

发现疑似线索

市民评代表公维贵张绍玲

厦门网-厦门日报讯 (本报记者 薄洁)针对公款购买购物卡等行为,“八个严禁”明令禁止。28日上午,市纪委监察局协调市国税局组织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重点检查是否有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违规公款消费、公款购买购物卡等行为。对检查发现的个别疑似违规线索,市纪委监察局表示,已督促相关部门展开核查,类似的监督检查工作将在明年“两节”期间持续展开,持之以恒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狠刹“节日病”和穿上“隐身衣”的“四风”问题。

检查人员首先来到了位于斗西路的夏商卡售卡中心,调取了近期购物卡的销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有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公款购买购物卡行为,未发现违规问题线索。在大西洋天虹商场,检查人员同样通过调取购物卡售卡单据、发票账单等资料,认真核查是否有违反“八个严禁”违纪行为。

在新华都购物广场莲花店,检查人员调取了该超市近期购物卡的销售情况以及发票开具情况。检查情况表明,购买群体虽然多为个人和私企等,但还是发现了个别疑似公款消费的线索。

【提醒】

多种方式举报

涉嫌违纪行为

如果您发现公车私用、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公款购买发放购物卡、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请向市纪委监察局举报。 举报方式多样,可以写信寄至厦门市湖滨北路61号中共厦门市纪委信访室,或拨打市纪委监察局举报中心电话12388;可以登录“鹭岛清风”网站(www.xmcdi.gov.cn)举报信箱进行举报;还可以下载“鹭岛清风”App客户端、关注“鹭岛清风”微信公众号,通过反“四风”一键通进行举报。

责任编辑: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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