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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换假肢,被告没钱赔,咋办? 法院引入社会救助帮忙

一场意外交通事故,导致11岁的初中生小林不幸双腿截肢。更不幸的是,当小林急需更换假肢时,被判赔钱的被告人却无钱可赔。

正当小林发愁时,一笔3万元的爱心捐款近日通过法院送到了小林手中。昨日,导报记者从海沧法院执行局获悉,这笔个人捐款已经帮助小林解决了“燃眉之急”,支付了最近一次更换和维护假肢的基本医疗费用。

不幸 一次意外事故,孩子双腿截肢

小林今年11岁,是一个初中生,他也是一起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六年前的一场事故造成他双腿截肢。经法院判决,肇事司机阿国和车主蔡某被判赔偿小林损失95万多元。

经过法院六年的执行,仅由被执行人、车主蔡某的哥哥代为赔偿24万多元,被执行人蔡某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而且,另一被执行人、肇事司机阿国因病已经去世。

一方面,小林急需医疗费;另一方面,被执行人也无钱可赔。为此,在该案执行过程中,海沧法院执行法官已经代小林申请执行救助金10万元,这笔救助金也已支付给小林。

但是,钱还是不够。由于六年来用于支付假肢更换和维护的费用高达36万余元,小林现在已无力支付上述医疗费用,今年尚欠医院的维护费用1万多元。而且,今后,小林的假肢每年都需维护,两年需更新一次,他每两年还需要支付假肢的更换和维护费用达8万元。

幸运 3万爱心捐款,助他更换假肢

鉴于现状,执行法官一方面协助申请人申请办理低保手续并向残联申请假肢治疗补助,另一方面创新执行方式,引入社会人士救助。

近日,因海沧法院的执行工作得到当事人的认可,另一起执行案件的申请人在了解到小林的困难情况后,主动向法院执行人员提出自愿对其进行救助,并捐款30000元给予小林,用于孩子假肢的维护和更新费用。不过,这笔3万元的捐款,只是帮小林解决了“燃眉之急”,今后,他每隔两年仍需八万元的更换维护费用,至今仍无着落。

法官说,创新引入社会捐助方式化解执行难,不仅仅是一种创新,更是有效解决当事人基本生活保障的有力措施,充分体现出司法的柔情。

责任编辑: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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