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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1月2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林彬彬 通讯员 厦公翔)春节临近,地处岛外城乡结合部的马巷镇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案例不断增多,特别是一些街巷的“小卖部”店家,为了蝇头小利总是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成为违法“主力”。导报记者了解到,近期翔安公安分局马巷派出所有针对性地开展排查打击,最近10天内查处了18起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案,其中行政拘留9人,收缴排炮、串炮778串,礼花5个、盘炮15个。

警方严肃提醒,非法购销烟花爆竹具有极大的安全隐患。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责任编辑:林晗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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