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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江海苹)昨日上午,市总工会副主席陈超英接听市长专线,为群众解读2017年春节外地职工“平安返厦”活动有关问题。

从昨日打进市长专线的情况来看,大家普遍咨询的是如何申领“平安返厦”补助的程序性问题。

2017年春节外地职工“平安返厦”活动时间是2017年1月15日至2月28日(即农历2016年十二月十八至2017年二月初三),共45天。申报的对象必须符合六个条件:本人非厦门户籍;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2017年3月31日前加入工会并开通“厦门市总工会会员服务卡”(以下简称“工会卡”); 按会籍管理要求完成会员信息登记;会籍所属单位按规定向厦门工会缴纳工会经费;会员本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厦。

这6项条件,申请的职工必须同时具备。只符合其中某一项或某几项,不作为申请补助对象。

值得一提的是,昨天打进电话咨询的外地职工除了了解申报方式和程序的问题,对于所报销的交通票据凭证也成为咨询的问题之一。陈超英告诉记者,申报补助时,须提供原户籍地或探亲地至厦门区间全程的、正规营运的交通票据原件,作为返厦的凭证。正规营运的交通票据包括:①实名制火车票、机票(行程单或登机牌);②机打汽车(含出租车、网约车)票、船票。非实名制票据,申报时须经本人在票据正面亲笔签名及申报时间。网约车需有相应的正规票据。手撕票、手写票不得作为申报凭证。

另外,关于双职工的办理。夫妻双方均为非厦门户籍的外地职工,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可由任何一方户籍地或探亲地返厦,分别在各自所在工会申报。夫妻双方一方符合、另一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符合的一方享受,另一方不享受。比如,甲公司职工小王,湖南户籍;乙公司职工小李,河北户籍;二人系夫妻关系。两人的返厦地既可以是湖南,也可以是河北。若两人同去陕西西安,看望小王在妹妹家常住的父母,则二人申报的返厦地应为陕西省。

丙公司职工小张和小赵系夫妻,小张为厦门市同安区户籍,小赵户籍在贵州,二人春节同去贵阳看望小赵的父母,返厦后,小赵可申报贵州至厦门的交通补助,小张则不享受补助。

责任编辑:杨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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