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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2月1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集法宣)网上纠集老乡“复仇”,与他人进行殴斗,最终害惨老乡,参与斗殴的10人均被判处刑罚。近日,集美法院一审审理了这样一起聚众斗殴案件。

案发前,来自厦门的阿旭与来自云南的老徐就有了矛盾。阿旭的朋友阿宏因认识老徐的同乡,曾经居间劝和,但是老徐觉得阿宏偏袒对方,心中暗自不服,一直伺机报复。

去年4月,老徐在集美区一家练歌房看到了阿旭,于是在老乡QQ群上发布了一条“晚上集合复仇去”的消息。当晚9点左右,老徐带着老乡到练歌房找了阿旭两次,结果没找到人,但看到了阿宏。当时,阿宏不想在练歌房惹事,就另约地点。

随后,阿宏打电话给阿旭,让他喊几个人过来帮忙打架。阿旭等人到现场之后,看到对方手上拿着武器,便拿出后备箱里的钢管,与对方互相殴斗起来。

近日,集美法院经审理认为,十名被告人持械相互殴斗,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斗殴罪,老徐、阿宏、阿旭组织、领导聚众斗殴犯罪活动,系主犯。因此,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老徐、阿宏、阿旭等十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到二年二个月不等,并对部分被告人适用缓刑。

责任编辑:杨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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