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次教唆,引发一场事故。教唆少年醉驾,该当何罪?
昨日,思明区法院发布了这样一起教唆醉驾引发的刑案。最终,教唆者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共犯,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
一次教唆,引发醉驾事故
教唆者小吴和醉驾者小蔡同在厦门一家公司工作。案发时,小蔡17周岁,而小吴21周岁。
2016年5月16日9时许,两人一起出去吃饭,其间喝了不少酒。饮酒后,小吴明知小蔡没有驾驶资格,而且已经饮酒,仍然教唆小蔡开车。
刚开始,小蔡不敢开,但小吴很是“热心”,他主动发动这辆小客车,还帮忙放开小客车手刹,并告知小蔡车内油门和离合器等设置。
在小吴的协助下,小蔡在明发商业广场通道前路段由西往东方向倒车,结果车尾与被害人范某所驾驶小车正面相撞,造成车辆损坏。
一审判决,教唆者被拘役
经检验鉴定,小蔡的血液酒精浓度为115.26mg/100ml,已达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经交警部门认定,小蔡应承担本事故全部责任。
案发后,被告人小吴经电话通知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上述事实,并已与小蔡共同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
经审理,法院认为小吴的行为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他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而17岁的醉驾者小蔡因为当时是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属于未成年人,而且有自首情节,获免予刑事处罚。
说法
为什么他能获得缓刑?
法官分析认为,被告人小吴教唆并协助无驾驶资格的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并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且系共同犯罪。鉴于被告人小吴在案发后主动投案,具有自首情节,而且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对他判处缓刑当不致再危害社会,因此,法院决定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最终宣告缓刑。
“教唆醉驾肇事,也应承担赔偿责任。”福建自晖律师事务所主任林敏辉律师说,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除了交通事故责任者外,如果车辆所有人、对车辆有支配权的人、取得运行利益的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者具有教唆、帮助行为或者存在过错,也照样难辞其咎。
责任编辑:林航
- 郎永淳醉驾事件最新进展:自动投案 检察院建议量刑2至4个月2017-11-02
- 男子与保安起冲突 招来警察被查出醉驾2017-09-14
- 吴京战狼2火了后膨胀醉驾真的假的?刘信达手撕吴京翻旧账2017-08-18
- 出租车司机醉酒行驶被抓 被判终身不得驾驶出租车2017-08-03
- 厦门一司机酒后睡一觉 仍因醉驾被拦2017-07-22
- 公务员醉驾不立案不刑拘 公安分局原副局长被控滥用职权罪2017-07-20
- 莆田:女子醉驾遇交警设卡检查 逃离途中车辆爆胎被抓获2017-07-19
- 醉驾毒驾、斑马线不让夺多条人命 福建交警通报典型事故案例 2017-06-15
- 90后嫌代驾费太贵醉驾撞死人 获刑一年赔偿53万2017-06-14
- 泉州:男子醉驾被抓拒绝透露身份 一查竟是逃犯2017-06-11
- 最新厦门新闻 频道推荐
-
日本知名展览teamLab展览在厦开启首个中国常2017-11-12
-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 一周热点新闻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