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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商回应]

将在车身贴提醒标语

针对有一部分未满12周岁儿童骑共享单车上路的情况,ofo单车厦门区域负责人马骁表示,这种情况在厦门的确存在,“我们已经组建了一个团队,每天在学校周边路段巡检,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

马骁表示,12周岁以下儿童无法通过使用ofo单车的注册认证,而且他们在《用户协议》中也注明,不允许12周岁以下儿童骑“小黄车”上路。“我们发现,主要是家长帮孩子解锁‘小黄车’,把车子给孩子骑。”

对于市民所说的ofo单车机械密码锁漏洞,导致儿童可以随意解锁骑行的问题,马骁表示:“目前我们没有发现这种情况,接下来会继续调查。”

马骁还表示,他们会与相关部门配合,采取更多措施来解决这一问题,也希望用户多多配合。“接下来,我们计划在每辆‘小黄车’车身显眼位置贴上提醒标语,进一步引导用户规范用车,这项措施将很快得到落实。”

【交警回应】

孩子违法监护人将受罚

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骑共享单车上路,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对此,厦门交警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7条规定,12周岁以下儿童在道路上骑车是违法的,一旦被发现,其监护人将被警告或被处20元罚款。交警已经在关注这一现象,将加大管理和查处力度。

【律师说法】

家长和经营者均应担责

一旦发生意外,经营企业和家长是否该承担责任?福建金海湾律师事务所郑志宁律师表示,相关部门规定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驾驶自行车上路,是考虑到未成年人的安全问题,所以共享单车经营企业作为经营者,不能违法向这一部分未成年人提供相应的服务,并且要针对这种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行为进行警示。即便经营企业做了相应的警示,若未成年人因使用共享单车的过程中发生伤亡的,经营企业仍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未成年人是在家长授意下使用共享单车,并因此发生人身伤亡的,家长也应当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责任编辑:林晗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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