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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35.3吨、货值2.5万欧元的波兰苹果经厦门海沧口岸入境,这是厦门口岸首次进口波兰苹果,也是目前我省进口的最大一批波兰苹果。

据悉,2016年6月,习主席访问波兰,并签署了两国贸易协定,同年10月8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进口波兰苹果植物检验检疫要求》,波兰苹果正式获准进入我国。

由于地理上波兰地处欧洲平原中部,气候温和,土壤非常适宜苹果树的生长,是全球第一大苹果出口国。该批苹果到达口岸后,厦门检验检疫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施现场检验检疫,核对波兰苹果果园、包装厂等信息,并对苹果进行开箱剖果、感官检验、查看货物有无虫害等工作,在经过检验检疫样品抽检合格后即可上市销售。

据货主介绍,波兰苹果严格按照欧盟有关标准进行种植,其味甜中带微酸,比较适合国人口味;因日照原因,外型则兼具青红两色,故又被称为“双色苹果”。

责任编辑: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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