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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向社会开放体育场馆 厦门早有令却难实施

据海峡导报报道“公办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体育场馆,鼓励民办学校向社会开放体育场馆。”教育部网站前天发布消息,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

其实在厦门,早在十几年前就明文规定“中小学校体育设施向社区开放”,但后来由于各种原因,按规定向市民敞开大门的学校却屈指可数。

专家认为,若要让厦门的学校真正按要求向社会开放,单靠现有的几份文件还不足以解决客观存在的几大问题。

规定

厦门十几年前发文要求开放

此次由国家层面发布的《意见》,对于厦门教育界来说并不陌生。

早在2002年,厦门市所有中小学都接到了一份来自市教育局的通知,全称是《关于中小学校体育设施向社区开放的实施办法》,过了两年,市教育局又加印《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体育设施向社区开放工作的通知》。

这两份文件明确规定:除工读学校或个别情况特殊、报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学校外,中小学校的体育设施都必须向社区开放。各校不得人为设置障碍。中小学校体育设施向社区开放的范围主要是田径场、篮球场、足球场、乒乓球场等。

与教育部发布的《意见》相比,市教育局于十几年前下发的文件规定得更细致,包括明确了开放的具体时间段、需用水用电的室内场馆的收费问题等等,而且还考虑到了工读学校和个别学校的特殊情况。

据说,厦门市教育局当年在出台这两份文件之前,做了很长时间的调研,专门开过好几次会议,还把全市的中小学体育老师都召集起来培训,要培训成为对进校锻炼的居民进行辅导的“社区体育活动辅导员”。

现实

大多学校让市民吃闭门羹

市教育局说,这两份文件目前并没有被废除,至今仍然生效。可是一直以来,在厦门岛内外,坚持向居民开放学校体育设施的公民办学校屈指可数。

松柏中学就属于凤毛麟角中的一所。该校在周末、寒暑假和平时傍晚6点后向市民开放。进校的人员需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证明,带着户口本到社区居委会确认居民身份,办理活动卡,之后凭卡进校。

目前,还有一小部分学校的游泳馆由于运行成本高,就委托给物业在课余时间对外有偿开放,包括一中和双十。

据了解,当年在厦门市教育局内牵头组织制定“中小学校体育设施向社区开放”这一规定的,是体卫艺教处。当时在任的体卫艺教处处长江福生说,刚发布这项规定的时候,也有一些学校做得比较好,不过后来由于两件事情的发生,导致这些规定在全市范围内基本处于“闲置”状态:一件是非典,另一件是发生在外省市的持刀入校伤人案件。

实际上,福建省在厦门出台规定后,也做过相关的努力,包括在四五年前实施过的奖励每所开放的学校1万至2万元的激励措施,但后来也都不了了之。

经验

校门有限制地对熟人开放

对于开放之后的管理,金尚中学有着自己的经验。该校副校长王有光说,对外开放,矛盾集中在两方面。一是运动人员的安全,二是校方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

金尚中学从2013年开始,其实已经在“有条件”地对学生家长、包括校友等“熟人”进行开放了。王副校长说,校门打开,不代表谁都可以进来,要“有条件”,或是要通过“熟人”担保介绍才可以进来。而所谓的熟人,分为三类:一是固定的家长义工,金尚中学目前有固定家长义工100多人,统一给他们分发胸卡,这些人可以通过胸卡、指纹识别,或是介绍朋友、邻居等进入校园使用跑道和露天体育场;二是可通过本校老师介绍进入;三是曾经的校友等。但前提是,进来后,不可进入教学区域。

目前社会人员使用学校体育场馆,一天少则三四十人,多则上百人。因为有了“熟人”担保这道关卡,校方安全这一块基本能得到有效管控。“当然自身安全我们事先说好,不在校方担责范围内。而从目前来看,在设施和场地的爱护上,基本也是无大损坏,如果是自然的损耗,我们也就不计较,还是由校方维护。”王有光副校长说,“对于《意见》印发后,若要求学校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体育场馆,开放的容量和时间段等,将来还是需要学校共同来探讨和应对。”

原因

两大问题阻碍学校开放

在江福生看来,厦门市这些年之所以无法推行“中小学校体育设施向社区开放”,有两个主要原因:一是校外人员在校内锻炼,若出现运动伤害或发生事故,责任不清;二是有些学校确实不适合开放给社会,比如运动区域和教学或宿舍区域没有被很好地隔离开来。

当然,还有一些曾经出现过的现象,也导致很多学校“害怕”让外人进校,比如有社会人员进校锻炼时把口香糖随地吐在橡胶跑道上,或把未熄灭的烟头随手扔在橡胶跑道上;有人借着进校锻炼之名,跑到教室里抽烟睡觉,甚至破坏教室里的电子教学设备;还有一些孩子会攀上足球架,结果足球架倒下来把人砸伤了。此外,还发生过校内的单双杠被损坏,导致隔天学生要上课时来不及维修,影响了教学进度的情况。“这些都是很有可能发生的事情,怎么解决?需要更全面周到的考虑。”江福生说。

解决

实施规定需多部门联动

实际上,针对这种问题,市教育局也曾研讨过解决方案。

比如拿出部分的体彩基金拨给学校用于购买团体保险,以及贴补保安的工资,如此一来,校外人员进校锻炼若发生事故,就可由保险来承担,同时也能进一步确保保安检查进校群众身份的积极性等。比如要求学校要与属地区社区办联系,加强对参加活动的社区居民的宣传教育等等。不过,由于这需要多部门联动,单靠一方的意愿,并无法完成。

北京中银(厦门)律师事务所李忠安主任告诉导报记者,实施意见只是一个原则性的框架规定,一方面还需要各地政府、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因地制宜进行细化,尤其是在设施保障、安全管理、时间统筹、开放对象等方面作出细致的规定;另一方面也要有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对于以各种理由拒绝开放的地区和学校追究相关责任,避免实施意见成为一纸空文。

鉴于厦门经验,教育部此次出台的《意见》里的规定被认为“太笼统”。几位专家的一致看法是:若要让厦门的学校真正按要求向社会开放,单靠现有的几份文件还不足以有效解决客观存在的几大问题。

声音

叫好全民健身资源共享

“该《意见》的印发,很好。至少解决了两个问题,一是加强了全民的健身事业,二是对闲置和存量的资源进行再利用。”民进思明区基层委副主委李加旺说,他也是一位学生家长,理解由此可能带给校方的安全管理压力。但他认为,这些问题,可以想办法解决,比如可以实行身份实名制度,可尝试让街道、社区加入对出入校园人员的管理,做到区域内的体育资源由区域内的人享用。

“当然支持这样的好事。居民需要活动场所,学校作为公共事业场所,像周末、寒暑假,只要合理管理和适当利用,理应适当对外开放。”家住金尚小区的王阿姨期待。

反对把宁静还给学校

“社会人员鱼龙混杂,学校和孩子们的安全令人忧心,另外卫生清理还有器材损耗,这些费用到时可别让家长出啊。”陈女士说。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某小学校长更是直言不讳,“初衷很好,但学校一边是加强安保的单位,另一边却要向社会开放。不说管理方面,造成的安全和损耗,要由谁来承担?虽说是利用学校的课余时间,但其实大多数时候,学校自身也有各种各样的社团活动。不是课余或是周末就没有人了。若真正要执行起来,会把学校推到一个非常尴尬的境地,管不起来,也做不下去,到时对大家都是一种负担”。

这位校长呼吁还是“把宁静还给学校吧!让我们安安静静为学生服务”!

 

责任编辑: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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