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时间比往年提前。昨天,市教育局发布小学秋季招生工作意见,明确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政策规定的港、澳、台、华侨、外籍适龄儿童,以及享受政策性照顾的人才子女、军人子女的报名时间为7月9日、7月10日。公办小学片区招生对象落户的截止日期也随之调整为7月10日。
今年小学新生的入学年龄仍然是年满6周岁(即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公办小学实行划片招生,优先招收片区内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小学招生片区由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划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各小学应于报名前一周在划定的片区张贴招生通告。
今年我市继续实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办法。符合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网络报名时间为4月14日至4月28日。符合各区申请条件的随迁子女父亲(母亲)可通过i厦门“积分入学”平台向暂住地或购置房产所在区提出申请。随迁子女积分计算办法和派位办法按照各区教育局制定的实施细则执行。(记者 郭文娟)
【解读】
其他人群子女如何申请入学
招生工作意见也明确了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学生以及人才子女的入学办法。其中,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申请在我市入学,其父亲(母亲)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其父亲(母亲)房产所在地或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学;其父亲(母亲)为本市户籍的,由其父亲(母亲)户籍地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申请在我市入学,其父亲和母亲均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且均非本市户籍的,申请就读公办学校,应满足以下条件:父亲(母亲)应在厦务工、居住和最近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年限满1年(含1年)以上,其中,申请在思明区、湖里区入学的,其父亲(母亲)在厦务工、居住和最近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年限要满2年。作为过渡,2017年申请就学的适龄儿童父亲(母亲)应在厦务工、居住和最近参加我市社会保险满1年。
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学生,因家长在厦购房置业或工作需随父亲(母亲)在厦生活要求在我市就读小学的,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统筹安排到居住地所属片区内小学就读;也可由其父母事先与学校联系,获准后办理就读手续。
华侨、外籍学生申请在我市就读小学的,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统筹安排到居住地所属片区内小学就读;也可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事先与学校联系,获准后办理就读手续。
人才子女申请政策性照顾入学,于6月1日至6月25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相关部门核发的证书或文件、书面申请材料、申请人与其子女的身份证明,以及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出生证明等材料,由教育行政部门核查后指导安排就学。
责任编辑:郑梅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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