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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乘电梯被人碰了下头 竟叫来朋友打错人

嫌疑人谭某被抓获。

电梯里有些拥挤,魏某被人碰了一下头。本是一件小事,但在魏某看来就是“不能忍”。于是,他叫来朋友在KTV一楼大堂到处找,结果找错人,还将错就错把对方毒打一顿。

近日,魏某被集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成功抓获。

电梯里被碰了下头

事情发生在2016年10月11日,集美一家KTV里。魏某跟朋友聚会,酒喝了不少,乘电梯时里面人比较多,魏某的头不知道被谁碰了一下。“哪个吃了熊心豹子胆的,敢碰我的头!”魏某当场就发作,并跟对方发生了口角。对方人多,魏某吵得十分心虚,却更加怒火中烧。

你人多?我人比你多!魏某当即打电话给朋友,叫来帮忙。很快,朋友刘某、谭某等10多人就赶过来了,此时,与魏某发生口角的人早不见了。一行人在一楼到处找,魏某喝得晕乎,一把揪住1名来消费的客人,非说是他。

将错就错打伤人

“你们认错人了!”对方赶忙解释,可魏某听都不听,上去就是一巴掌。看朋友被打,付先生等人本想上来劝架,又被刘某一帮人围住:“打!”

一顿拳打脚踢,付先生和4个朋友都被打趴在地,魏某等人作鸟兽散。事发之后,集美刑大立即介入调查。很快,警方便确认了魏某等人的身份。“都是一帮无业人员,平日游手好闲,做一些旁门左道”,经办民警介绍说,魏某,男,30岁,重庆璧山人。

展开侦查后,警方先后抓获参与案件的魏某、刘某等人。涉案嫌疑人谭某则畏罪在逃,2017年3月7日,在掌握谭某情况后,警方将其抓捕归案。目前,相关涉案人员已被依法刑拘,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法规】

这四种行为

可能被判刑

刑法第293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将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欠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警方提醒,遇事不要挣面子、强出头,一旦涉及违法犯罪的,警方必将严惩不贷。

责任编辑:杨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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