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海峡网>新闻中心>福建频道>闽南新闻>厦门新闻
分享

37岁男子扮“单身警察”骗财又骗色

他自称是“单身警察”,却不务正业,骗完男人又骗女人。

他声称要买“婚房”,骗走女友上万元;假装“承包公安内部工程”急需用钱,“借”走被害人1万多元;谎称“帮人办事”,拿走被害人6万多元。

最终,这个贪财又好色的“山寨警察”落入真警察的法网。昨日,导报记者从思明区法院获悉,近日蔡某受到了审判,他一共骗走了8万多元钱财。

骗术1

扮“单身警察”,骗财又骗色

被告人蔡某今年37岁,他不但冒充警察近6年,还隐瞒已婚事实,谎称自己单身,和女子交往一年多,骗财又骗色。

谎称“买婚房”,成为蔡某的一个诈骗招数。他谎称自己是一名“单身警察”,与被害人晓芳(化名)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两人交往一年后,蔡某开始开口索要钱财。

蔡某先是谎称要“购买婚房”准备婚事,但需要支付房贷,向女友要钱。后来,他又以“父亲治病”为由,骗取女友钱财。

自2016年1月至同年9月间,蔡某共骗取晓芳15500元。直到案发前,他才归还了2200元给女友。

骗术2

“承包工程”,多次“借钱”

这些年来,蔡某导演了诸多戏码,他花钱购买了一本假警官证,还弄来一套“警察制服”,四处招摇撞骗。甚至,他还借口“承包公安内部工程”诈骗钱财。

2011年至2014年间,蔡某假冒警察身份,向鲍先生谎称自己承包工程需要用钱,以及因为其他投资资金困难需要用钱等理由,多次向鲍先生“借款”。面对“警察”借钱,鲍先生深信不疑,答应了蔡某的请求。就这样,蔡某先后骗取鲍先生人民币3000元。

2013年3月,被告人蔡某又以同样理由,称自己承包了“内部工程”需要用钱,还谎称事后会给被害人吴先生好处,向吴先生“借款”,骗取被害人吴先生10000元。不过,后来他陆续归还给吴先生5000元。

骗术3

“帮人办事”,骗走6万多元

蔡某骗钱最多的招数还是假扮警察“帮人办事”。2014年1月至2015年7月间,蔡某先后以手头紧、作为警察可以帮被害人李某所在公司办理电力资质等理由,共计骗取被害人李某人民币651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蔡某多次骗取他人钱财,共计人民币86400元。

近日,思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蔡某假冒人民警察的身份进行诈骗,获取非法利益,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其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依法应从重处罚;其多次实施招摇撞骗,亦应酌情从重处罚。因此,一审判处蔡某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要求他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8万多元。

法官说法

假冒警察招摇撞骗,从重处罚!

法官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第六十四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责任编辑:林航

最新厦门新闻 频道推荐
进入新闻频道新闻推荐
一批闽文化特色传统工艺精品展出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一周热点新闻
下载海湃客户端
关注海峡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