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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传言下月保险将停售涨价 保监会:不得借机炒作

微信传言下月保险将停售涨价 保监会:不得借机炒作

-最近,微信朋友圈里关于保险产品停售、涨价的传闻很多。

厦门网讯(厦门晚报记者张海军) 不知道您最近在微信朋友圈有没有看到这样的信息:“51家保险公司的225款保险产品要在4月1日后停售,要买得赶紧了。”“4月1日,目前各家保险公司在售的重大疾病保险即将全面退市。”“启用新的生命表,今后涨价30%是必然。”

类似的内容,最近在不少险企员工的微信朋友圈里出现过。虽然他们的表述不一,但是大体意思都是一样的:下个月很多险种要停售,新的险种将“提价”,建议市民赶在3月底买份性价比高的产品。那么,究竟大家是不是要赶在4月1日前抢购这些将要下架的保险呢?

【传言】

“旧款产品要停售,新款产品要涨价”

从去年开始,王先生就想给家人买一份重疾险,并且一直在关注各大保险公司的产品。今年春节后,王先生微信“朋友圈”中的部分保险代理,突然不约而同地发来了“旧款产品要停售,新款产品要涨价”等消息,鼓动王先生尽快购买。

比如,太平洋人寿厦门分公司的保险代理人高女士几乎每天都变着花样阐述着公司拳头产品金佑人生的停售消息:“再过几天,就进入20年一遇的保险调整和改革时代。4月1日开始,该涨的涨,该调的调,该停的停,已经到了不眠不休的节奏。”“退市前,每天发一遍,告诉身边的朋友,以免错过。”

宣称金佑人生A款退市并涨价不是个人行为。本月,太平洋人寿厦门分公司曾在相关媒体上宣称“2017年3月31日,金佑人生将进行产品切换,切换后金佑人生保险将提升30%”。同时,高女士还列出了在“金佑人生”停售后即将上市的“金佑典藏版”的费率,称“40岁女性,同样20年缴费,涨幅高达58%”。

事实上,据记者了解,太平洋人寿金佑典藏版并不是所谓的新产品,这款产品作为金佑人生A款的升级版早在2016年年初就已经上市。而太平洋人寿总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接档金佑人生的保险产品还没有出炉,究竟保费涨多少还不知道,但不会有30%那么多。

类似的情形也发生在其他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当中,比如太平人寿的代理人张先生多次发朋友圈称“保险行业在售的重大疾病险将全面退市”,“保险公司已经16年没涨价了,接下来涨不涨,你猜!”

【真相】

只是部分不符合监管的产品停售

据去年9月下发《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人身保险精算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保监会要求不符合监管的产品在2017年4月1日前全部停售。所以,不少保险代理人将产品“停售”说成是产品“升级”,同时在“生命表更换后产品更新”的促销抢购说辞下,将现有产品包装成性价比高的产品,是在引导客户打时间差进行抢购。

那究竟“产品停售”与“第三代生命表”的使用,会不会导致后续产品的价格大涨呢?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对保险产品价格造成影响的,主要是通知里对死亡保险金额与累计已缴保费或账户价值的比例的调整。这一比例此前为固定的120%,但76号文件规定,到达年龄(原始投保年龄+保单年度数-1)在18-40周岁区间的,该比例不低于160%,41-60周岁的比例不低于140%。比如,一位30岁的消费者投保了10年期的定期寿险,到期年龄为39周岁,其死亡保障金额由此前缴纳保费的1.2倍提升到1.6倍。这明显增加了消费者的保障权益,不过,相应地,保费也会有所提高。在产品重新设计后,保额会有明显提高,所以产品价格出现变动也是合理的,但并一定有很大的涨幅。同时,目前市场上部分产品死亡保险金额比例不达新规要求,尤其是中短存续期产品,需要按照新政进行改版。

而今年元旦起第三套生命表就已经使用了,这与4月1日的新规实施并无关系。业内人士表示,第三套生命表的确会导致产品价格发生变化,但上涨的只是一部分。在第三套生命表中,男性和女性平均寿命分别为79.5岁和84.6岁,较此前的第二套生命表数据分别提高了2.8岁和3.7岁。因此,死亡率的改善使得预期余命增加,养老金给付也会随之增加。所以,在同等给付条件下,养老保险产品的定价应该会相对上升。

【政策】

不得借用整改时机“炒停”

“实际上,‘炒停’(炒作停售)算是老套路了。”一位保险业内人士说,事实上,类似的故意混淆概念、炒作停售的营销手段并不鲜见。通过大肆宣传老产品要停售、新产品将要涨价,推动消费者来快速做出投保的决策。

对于用“停售”来炒作销售保险,保监会的态度很明确:保险公司不得借用自查整改时机,虚假宣传,采取产品“炒停”等营销策略违规开展保险业务,违背保险最大诚实信用原则。一旦发现保险公司存在产品“炒停”等违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保险公司和有关人员责任。

不过,对于“炒停”,很多保险代理人总是还是乐此不疲。今年2月份,太保人寿厦门分公司代理人高女士多次在朋友圈晒出太保总公司两款太保少儿两全保险的停售通知文件,以证明产品停售的真实性。令人哭笑不得的是,这份太保的官方文件中明确要求:“根据保监会规定,各分公司不得以停止使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进行宣传和销售误导。”

对于“炒停”的说辞和手段,其实破绽不少。比如,对产品费率的影响,肯定是有一些,但也要具体区分产品形态。不过,在产品没有备案、费率没有推出的情况下,大家齐刷刷地都说涨价30%,显然不合乎常理。

责任编辑: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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