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海峡网>新闻中心>福建频道>闽南新闻>厦门新闻
分享

3场假离婚全都假戏真做 3个男人丢房子又丢老婆

孙先生为逃债假离婚,房子和老婆都没了;林先生为让女儿上名校假离婚,结果弄假成真,失去女儿又丢房子;刘先生为买房假离婚,人房两空又赔了50万元……

台海网4月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思法/文 陶小莫/漫画) 昨日,思明区法院发布多起因“假离婚”引发的“真悲剧”。法官提醒,假戏真做莫过头。千万别为一时的利益而钻法律的空子,否则,一不小心弄假成真,毁了婚姻,还人财两空。

导报记者从法院了解到,“假离婚”引发的官司时有发生,其中,有的是为了买房,有的是为了拆迁补偿,也有人为了逃避债务、孩子上学等因素假离婚。但是,这些闹上法庭的“假离婚”夫妻,大都以悲剧收场。

悲剧1

为逃债假离婚,房子老婆都没了

孙先生夫妻闹离婚,与一笔巨额债务有关。

孙先生拿房产抵押借款上百万,因为无力偿还,又想保住房子,他想出了“假离婚”的主意。不料,最终假戏真做,房子因被债主做了抵押登记,无法转移过户。近日,老婆为此又将他告上法庭,要求过户房产。

此前,孙先生向人借款105万元,他以夫妻共有房产做担保时,妻子钱女士完全不知情。为了顺利拿到借款,他还和债主合谋,找人冒充其妻子前往公证处,把房产的抵押手续等事项委托给债主来办理。

钱到手后,孙先生将50万元转借给两个朋友,剩余的用来还贷款,还买了一辆车。借款到期时,孙先生和朋友都拿不出钱来还。因为无力偿还贷款,担心失去房子,孙先生不得不向妻子坦白,并提出了“假离婚”的想法。于是,两人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房产归钱女士所有,孙先生所借的105万元本金及利息由孙先生个人承担。

不料,两个月后,两人的假离婚变成了真离婚。原来,钱女士想得到房子,不过因房产办理了抵押无法过户,她起诉孙先生,要求105万元本金和利息应由他自己偿还,同时按照离婚协议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我们是假离婚!”开庭时,孙先生坚持说,如果是真的要离婚,他是不同意的。

在法官的劝导下,双方表示愿意进行庭外调解。调解期间,房子被出售给了第三人。房子成交价为240多万元,扣除105万元债务后,剩余的100多万元都给了钱女士。

最终,钱女士撤回了房产过户的诉求,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确认105万借款及利息属于孙先生个人债务。

悲剧2

为择校假离婚,丢女儿又丢房

林先生夫妻假离婚,是为了让孩子“上名校”。最终,女儿如愿进入名校就读小学。没想到,假离婚变成了真离婚。“我们是假离婚,离婚协议也是假的!”虽然林先生在法庭上喊冤,但一切都已太晚,因为,他在《离婚协议》上签了字。

林先生夫妻离婚,与女儿“上名校”有关。虽然,林先生为争抚养权,向法官举证声称是假离婚。但是,最终思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这对夫妻的《离婚协议》有效,还把孩子抚养权判给了女方。

林先生作为原告,声称当初协议离婚是假离婚,只是为了让女儿户口随妻子,进入名校就读。“当时这么做,是为了解决女儿的入学问题,因为我老婆的户籍在学区内,所以我才通过假离婚将女儿抚养权交给她。”

不过,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已经办理离婚手续,不论是出于什么原因,都不影响双方在法律上结束婚姻关系的事实,也不是抚养纠纷应当关注的重点。因此,一审判决认为由郑女士继续抚养婚生女更为适宜,驳回了林先生变更抚养权的请求。

责任编辑:林晗枝

最新厦门新闻 频道推荐
进入新闻频道新闻推荐
福州盖山镇举办垃圾分类志愿者进社区宣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一周热点新闻
下载海湃客户端
关注海峡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