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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4月2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林毅彬)商品已派发到厦门,买家却等了3天才拿到货,这究竟是何原因?“连个解释也没有。”昨日,市民黄先生向导报记者反映,他在网购中遇到了一件“糟心事”。

快递小哥“躲猫猫” 反说联系不上买家

16日,家住海沧区的黄先生网购了一台音箱,19日下午4时许,他收到快递员短信,说“货已到海沧收投部,今天要配送,但电话联系不上你”。黄先生回到家他翻看未接来电,并未找到快递员的电话。他心想隔天应该会送到,就没放心上。

20日上午,他回拨了快递员电话询问何时送货,回复是“下午送”。将近傍晚,黄先生还是没收到货,便再次拨打快递员电话,但都没人接。

21日上午,黄先生又多次拨打快递员电话,均未接听。

当天下午,黄先生接到卖方电话,询问:“货是否收到、是否满意?”黄先生将情况反馈给商家,商家表示会协助他催促。当晚,商家回复他“快递员说一直联系不上你”,黄先生气愤不已。22日上午,他拨通了中通快递的电话投诉,得到当日配送的承诺。当晚8点多,另一名快递员与他联系,说货已送至鸟箱。就这样,从到货到收货,他折腾了3天。

中通快递:是误会,将尽快处理

“到现在,快递方面这么多天连个解释都没有。”黄先生颇为不满。昨日下午,导报记者拨通了中通快递总部的电话,相关负责人了解这一情况后迅速联系相关网点。“遇到问题我们不建议消费者直接联系快递员。”他说,19日到达的件按正常流程当天应当送达,“根据我们的了解,其间存在一些误会。”他表示,将督促相关网点尽快处理,给黄先生一个真诚的道歉。对于后续处理结果,导报记者将继续关注。

导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北京东元(厦门)律师事务所陈奇斌律师,他认为,该快递公司及从业人员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

根据该标准,快递公司应按承诺的服务时限送达给收件人,如超过承诺的服务时限,快递公司应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同时,根据《邮政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快递企业应当及时、妥善处理用户对服务质量提出的异议”,消费者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邮政管理部门申诉。

责任编辑:杨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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