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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林雯通讯员林弘扬)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昨日公布一季度厦门居民收支数据,抽样调查结果显示,一季度厦门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37元,比去年同期增加984元,增长7.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3%。

从收入构成看,一季度厦门居民工资性收入9534元,增长8.2%;家庭经营净收入1274元,增长3.0%;财产净收入1464元,增长5.3%;转移净收入1165元,增长14.8%。与此同时,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873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51元,增长5.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3.8%。

调查还显示,一季度厦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355元,同比增长7.7%,增幅比去年同期回落1.2个百分点,其中工资性收入10248元,增长7.9%;经营净收入1217元,增长3.4%;财产净收入1624元,增长4.9%;转移净收入1266元,增长14.6%。城镇居民的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9372元,比上年增长5.1%,其中支出金额最大的是居住消费类,支出2224元,而增长最多的则是交通通信消费支出1579元,涨幅达到10.8%。另外,下降幅度最大的是衣着消费支出660元,下降12.7%。

一季度厦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则为6201元,同比增长8.8%,增幅比去年同期回落0.6个百分点,其中工资性收入3907元,增长11.3%;经营净收入1724元,增长1.9%;财产净收入195元,增长13.7%;转移净收入375元,增长14.2%。农村居民的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4934元,比上年增长7.7%。其中支出增长幅度较大的是食品烟酒消费,居住消费和交通通信消费,涨幅都达到9%或以上。

责任编辑:杨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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