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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非婚生子争两套房产 法院判死者原配多分

男子生前“出轨”,死后留下两套房产,结果引发一场“遗产争夺战”,非婚生子与死者遗孀对簿公堂。近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为非婚生子也有遗产继承权,不过,应判决原配多分遗产。

争夺:要求分割两套房产

老秦与秦太太结婚多年,但一直没有生育子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老秦与婚外女子生下了男孩阿前(化名)。

非婚生子阿前,如今已15岁。近日,阿前起诉称,他的母亲多年前与老秦相识并产生感情,还生下了他。

阿前出生后,深得老秦疼爱。老秦也充分尽到了父亲的责任,曾多次向其兄弟姐妹、同学、朋友提及阿前为其亲生儿子,并出资赞助阿前的生活费。

几年前,老秦遭遇意外事故去世,留下了两套房产,都位于厦门岛内。但是,秦太太一直拒不提及遗产分割问题,甚至拒绝与阿前及其母亲联系。

近日,阿前及其母亲将秦太太告上法庭,要求分割老秦的遗产。阿前认为,自己作为老秦的非婚生子,有权要求分割其遗产。

判决:原配应多分遗产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非婚生子依法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继承权利。本案中,结合证据链条,可以确认阿前是老秦的非婚生子,因此阿前享有继承权。

由于秦太太名下的两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先将夫妻财产的一半析出为秦太太所有,另一半作为被继承人老秦的遗产。所以,阿前、秦太太均为老秦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双方的继承份额均为25%。因此,一审判令两套房产的25%归阿前所有,另外75%归秦太太所有。

一审判决后,秦太太不服,上诉至厦门中院。近日,厦门中院作出终审判决,认为阿前作为老秦的非婚生子,与秦太太对老秦的遗产享有同一顺序的继承权。但是,依照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应判决死者遗孀多分遗产。

法院综合各方面因素,对遗产继承分配比例进行分割,判决遗孀继承死者60%的遗产,40%归非婚生子继承。最终,非婚生子阿前分到了两套房产的20%。

法官说法

非婚生子 为何少分遗产?

法官分析说,法院在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之间分配遗产时,一般应当采取“均等原则”,但是,法律也不排除在特殊情况下有的继承人可以适当多分遗产。

本案中,在老秦去世前,秦太太与老秦已有近二十年的婚姻关系,而且,双方在长期共同生活中购置、积累了讼争财产,依照法律规定,秦太太作为与老秦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遗产分配过程中,可以适当多分。

同时,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老秦在与秦太太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婚外生子,明显有违公序良俗,对秦太太的合法权利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所以,从公平合理的角度出发,在分配老秦遗产过程中,亦应对秦太太予以适当照顾。

因此,法院最终根据老秦遗产的价值,从保护继承人合法权利角度出发,酌情按比例对老秦的遗产进行分配,判决秦太太多分。

责任编辑: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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