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日起,厦门月最低工资标准将从1500元调至170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将从每小时16元调至18元。
近日,省政府下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调整后,我省月最低工资标准设五个档,分别为1700元、1650元、1500元、1380元、12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设五个档,分别为18元、17.5元、16.0元、14.6元、13.6元。与调整前相比,月最低工资标准扣除物价影响后的平均增幅为12%,年均增幅6%。
据悉,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其组成不包含以下项目: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目前,福建省的最低工资标准是2015年7月1日发布的。此次调整后,厦门的最低工资标准仍继续保持全省第一。(厦门日报记者 何无痕)
责任编辑:郑梅钦
- 日本知名展览teamLab展览在厦开启首个中国常设馆2017-11-11
- 厦门排全国安全城市第五名 北京位居第一2017-11-11
- 今年前10月 厦门进口的鲜活虾、蟹货值达1.45亿人民币2017-11-10
- 厦门拟新建会展场馆 新场馆有两个会展中心大2017-11-08
- 受潮汐影响 11月5日至11月9日厦门部分航班有调整2017-11-06
- 厦门白鹭保护增添安全防线 保护区内禁止捕捞2017-11-03
- 省领导深入莆田、厦门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2017-11-03
- 美国亚利桑那大学医学院王明武教授受聘为厦门眼科中心学术顾问2017-11-01
- 第十届厦门国际动漫节将加入电子竞技版块2017-10-31
- 台胞谈厦门:没想到这么漂亮发达2017-10-30
- 最新厦门新闻 频道推荐
-
日本知名展览teamLab展览在厦开启首个中国常2017-11-12
-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 一周热点新闻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