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5月16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钱玲玲)符合条件的技能人才,可以落户厦门岛外四区。近日,厦门市政府下发通知,延长《厦门市技能人才落户办法》的有效期,至新落户办法出台后再废止。
技能人才,是指取得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核发的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属于厦门市急需(紧缺)技术工种且为本单位骨干的技能人才;参加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福建省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或厦门市A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得技术能手称号的。
技能人才落户,由用人单位向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不受合法固定住所限制。
责任编辑:杨林宇
- 厦门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建设 发布房屋征收公告2017-10-27
- 泉州力争到2020年集聚逾百家合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017-10-10
- 积分落户新政渐实行 二线城市发户籍“邀请函”2017-08-14
- 厦门街头“金砖”气氛渐浓2017-08-04
- 多地取消购房落户政策 租房“赋权”时代来临2017-08-02
- 厦门吸引台湾人才落户创业2017-08-01
- 厦门市构建国际物流新通道2017-07-24
- 厦门市图书馆:借书无需跑图书馆 线上下单可送上门2017-07-24
- “十三五”期间厦门力争新增上市公司17家2017-07-13
- 校园招聘变高价培训每人被收6000元 校方:协调退钱2017-07-04
- 最新厦门新闻 频道推荐
-
日本知名展览teamLab展览在厦开启首个中国常2017-11-12
-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 一周热点新闻
下载海湃客户端
关注海峡网微信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