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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陈小斌通讯员厦公公交宣)男子携带弹簧刀欲乘坐BRT被保安员拦下,并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

昨日,厦门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对外发布相关案件,并提醒市民,违禁物品严禁携带上车,否则当事人将面临相应的处罚。

6月9日,男子小赵朝BRT莲坂站走来,在过安检时,保安员发现其随身携带一把弹簧刀。因弹簧刀属于管制刀具,公共交通分局遂将其予以收缴,并对小赵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据违法行为人小赵所说,这把弹簧刀是其用于削水果的,其并不知道不能随身携带上车。

无独有偶,6月10日,小李在BRT蔡塘站过安检时,保安员发现其也随身携带一把弹簧刀。随后,这把弹簧刀也被公共交通分局依法收缴,小李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小李表示,他是因个人爱好,才随身携带弹簧刀。

记者从公共交通分局了解到,近期已连续查处4起类似案件,违法行为人均受到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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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东西不能带上车

公共交通分局民警提醒,主要有两大类违禁物品,市民切勿携带上车。

一是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柴油、火油、液化气、酒精、电石、美发摩丝、各类含有易燃易爆成分的油漆、胶水、清洗剂、上色剂、光亮剂等等。

二是管制刀具,如匕首、三棱刀、带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这类物品是国家明令禁止携带进入车站、码头、机场、公园、商场等公共场所和乘坐火车、汽车、轮船、飞机。

责任编辑:杨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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