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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厦企将获超亿减税红包

晨报记者 白若雪

通讯员 夏税轩

今年,国务院第169次常务会议确定实施6项减税政策,具体来讲是由“1+4+6”构成的系列减税政策,其中“1+4”为首次执行的政策。这6项减税措施关系到广大企业的切身利益,“含金量”很高,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企业税负,为企业发展增添了活力。

厦门市国地税数据显示,此次减税,厦企将获得超亿的减税红包。那么,这6项减税政策到底是什么?减税"红包"你收到了吗?昨日,厦门市国税、地税部门专家对相关减税政策进行解读,帮助广大纳税人了解掌握并切实享受到国家的"减税红利"。

简并增值税税率政策

预计上万户企业受益

从今年7月1日起,将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取消13%这一档税率;将农产品、天然气等增值税税率从13%降至11%。同时,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入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避免因进项抵扣减少而增加税负。

据了解,该政策预计厦门市将有1.25万户企业受益。取消13%增值税税率,既降低了部分行业的税负,也给民众带来了实惠。原来收13%这档税率的商品,基本都是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对它们减税,可以降低民众生活成本,同时释放相关行业的税负压力,对于提高增值税税收中性,也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了解到,此次将农产品、天然气等增值税税率从13%降至11%的同时,为避免因进项抵扣减少而增加税负,有关部门做出了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入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的决定。“简并税率有助于增值税制的规范,而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维持扣除力度不变,将出现销售环节征11%税率,购进环节扣13%税率的情况。”税务部门的工作人员说。

千户科技型中小企业

预计可多加计扣除6亿

科技型中小企业迎来新一轮减税利好。据悉,企业主导的技术研发已然成为科研创新的主要力量,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其中最有活力的群体。相比于大型企业,激励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就显得尤为重要。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以下简称“三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根据国税数据测算,厦门市符合上述标准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超过1000户,预计可实现多加计扣除达到6亿元,将大大减轻中小型科技企业的税收负担。

据悉,文件对两种情况进行了规定,其中,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2015年规定的扣除比例是50%);而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2015年规定的扣除比例是150%)。

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以下简称《评价办法》)中,明确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评价条件、评价程序和评价管理工作。其中,明确规定了企业的规模,要求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同时,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对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范围进行了合理的界定;此外,还有多个评价指标。值得一提的是,企业在汇算清缴期内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编号的,其汇算清缴年度可享受《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S7620073

222户小微企业获益,减税总额达到1308万元

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范围再次扩大啦!公告明确,为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将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政策,预计该项政策将使我市222户小微企业获益,减税总额达到1308万元。

据悉,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相关条件。其中,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是即时享受的税收优惠,无论企业上一年度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或者是本年度新成立的企业,预缴所得税时均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定额征收企业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程序调减定额。

商业健康保险抵扣个税必须取得“税优识别码”

日前,财政部、税务总局、保监会联合制发了《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从7月1日起,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可以抵扣个税,每月最高200元,每年最高抵扣2400元。此前,商业健康保险抵扣个税,已经在一些地方先行试点,7月1日起,也将正式在厦门落地。

据介绍,符合税收政策规定的商业健康险是保本微利、惠民生的特殊设计的保险产品,具有一定的社会半公益性质。目前,给予税收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险,主要涵盖疾病保险、医疗保险两部分。纳税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并取得税优识别码,即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据悉,“税优识别码”由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按照“一人一单一码”的原则确定后下发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打印在保单上,是纳税人据以税前扣除的重要凭据。因此,纳税人在税前扣除商业健康保险支出时,均需提供“税优识别码”。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但未获得税优识别码,以及购买其他保险产品的,不能享受税前扣除政策。

6项税收优惠政策 延长至2019年底

为了持续推动实体经济降成本,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对有线电视收视费免征增值税、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扣减增值税、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扣减增值税等6项税收优惠政策延长到2019年底。

该批税收政策涉及面广、减税力度大,是促进市场主体降成本增后劲、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是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双创”活动的重要举措。仅其中物流业税惠政策,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市就累计共有68户专业物流企业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约3519万元。其中,今年上半年有22户专业物流企业的188.66万平方米仓储设施用地,享受减免2016年下半年城镇土地使用税225.26万元。

 

责任编辑:杨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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