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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为了一块玻璃打断陌生人鼻子 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生气冲动时,一场口角也可能引来牢狱之灾。近日,湖里区人民法院公布了这样一起案件。

被告人老钟和被害人小华(均为化名)同在湖里区某工地务工,老钟负责搬运玻璃,小华是电焊工,二人原本互不相识。某日,一块玻璃正好放在小华要电焊的位置,他找到老钟,请他把玻璃搬走,但后者没有理会。小华只好自己动手搬玻璃,老钟见状便拿出手机拍照存证,这让小华很不高兴。双方一言不合便打了起来,老钟抓起安全帽一挥,小华的鼻骨被打折,顿时满脸是血。

经鉴定,小华双侧鼻骨、右侧上颌骨额突及鼻中隔骨折,达到轻伤二级。湖里法院经审理认定,老钟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老钟家属代为赔偿小华1万元并取得谅解,酌情从轻处罚,最终判处老钟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厦门日报记者 谭欣妮 通讯员 湖法宣)

责任编辑:郑梅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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