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种情形不礼让将被罚
原标题:厦门交警严查斑马线不礼让行为 将增自动抓拍系统
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小斌)为了赶时间赴约,司机斑马线前未让行人被罚;还有一位司机认为行人停下,她就能直接驶过斑马线,也遭受处罚……昨日,厦门交警在斑马线开展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整治行动,一小时内,2名司机遭处罚。
据悉,上周日起,福建省交管部门在全省启动了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整治行动,厦门交警积极响应,严管斑马线前7种不按规定礼让的行为,违法者将被处以300元罚款、记3分。
司机未让行人遭处罚
昨日上午8点40分左右,太薇花园公交站(往海沧大桥方向)附近的斑马线,两名行人欲从绿化隔离带通过斑马线时,发现最内侧车道有一辆商务车快速驶来,他们遂停下脚步。此时,该车直接驶过斑马线,并未礼让这两名行人优先通过,现场交警遂将该车拦下。
司机黄女士表示,她刚好赶着去办事,因看到行人停在安全岛上,她就直接开过去了。现场民警对其进行教育,随即对其处以罚300元、记3分的处罚。
无独有偶,过了半小时左右,一辆小轿车在斑马线前也没有减速让行,被交警拦下并处罚。司机陈女士已有13年驾龄,她表示,她赶着要去赴约,所以就开得比较快。面对处罚,陈女士表示疑惑:“这也要处罚吗?”
现场交警表示,昨日上午的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整治中,不少驾驶人还是会遵守交规,在斑马线前礼让行人,但有个别司机不够自觉,依然我行我素。
去年来日均抓拍26起
晨报记者注意到,除了现场查处斑马线前“车不让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外,厦门交警也通过非现场执法的方式严查此类交通违法行为。
2015年1月19日,厦门交警开始启用“机动车不让行人”抓拍设备,该设备在3条斑马线“上岗”:卧龙路与莲前西路交叉口、洪文路与莲前东路交叉口、前埔西路与莲前东路交叉口。机动车在这3个地方未依法减速、停车让行,抓拍设备都一一记录下来。
晨报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从去年1月1日至今年6月20日,在上述三个地方,斑马线不礼让行人被抓拍并已接受处罚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共13899起,日均近26起。其中,从车籍地来看,本地车13598起,外地车301起;从违法司机性别和年龄来看,男性9782人,女性4117人,年龄最小的20岁,最大的80岁;从驾龄方面来看,驾龄最高为58年,最低的为9个月,十年以内驾龄有9479人。
将增一批自动抓拍系统
交警表示,在严管斑马线不礼让行人行动中,厦门交警将加强对人流量大和未设置交通信号灯的斑马线的管理,加大现场执法和劝导力度,并对违法行为多发路段、路口加强整治。
此外,交警还将加大科技投入,逐步在重点路段、路口建设一批机动车违法通行人行横道自动抓拍系统,进一步压缩管控盲点。
交警提醒,驾驶人和行人都要做到文明出行,才能让斑马线成为安全空间。一方面,驾驶人驾车到斑马线时,要主动减速和停车,礼让正通过斑马线的行人;另一方面,行人应走斑马线通道过马路,切勿横穿马路,勿在斑马线上逗留。如果斑马线上车辆密集或速度较快时,行人要停止通过,并选择适当时机通过斑马线。
斑马线上撞人 司机或担全责
要提醒的是,如果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而未停车、减速让行,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当事驾驶人极有可能要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今年6月12日10时,行人刘某正沿斑马线经过厦禾路,与江某所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刘某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经查,江某因驾车至斑马线未礼让刘某,对事故负全责。
去年5月24日18时51分,林某驾驶小车行驶在厦禾路上,当其行驶至角滨路口时,与正沿斑马线横过马路的两名行人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名行人受伤和车辆损坏。经查,林某在行经斑马线时,遇到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没有让行,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责任编辑:郑梅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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