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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休闲船舶规模居全国滨海城市前列 监管却遇尴尬

海上船舶种类增加,对安全监管提出更高要求

原标题:厦门休闲船舶规模居全国滨海城市前列 监管却成盲区

厦门日报讯(记者 詹文)一艘钓鱼艇,加装了动力,在海上开得飞快,结果进水了;一艘帆船,载着游客出海,正欣赏着海天一色美景,帆船桅杆却断了;一名游客想搭帆船出海,看看厦门之美,结果对方让他签责任状,他一气跑去举报,发现这船竟然是“黑户”,压根儿没报备。

这些都是真事。2016年至今,全市共收到12起休闲船舶海上遇险报警,遇险17人。虽然最后都被成功救助,但其中暴露出的海上休闲游安全问题却不容忽视:无驾照、没备案、没检验规范、偷偷夜航、窜进主航道,休闲船舶监管成盲区。

昨日举行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厦门市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下称《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和初审报告,明日一审。本次修订就是以问题为导向,针对海上交通新问题修订条例,以确保海上交通安全。

【现状】

帆船体验发展迅速

去年载32万人次出海

2002年,厦门在全国率先制定实施《厦门市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15年来对厦门海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和港口经济发展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不过现在,《条例》已无法满足现实需求和发展趋势了。厦门海事局有关人士说,厦门海域环境日趋复杂,海上船舶种类增加,港口吞吐量逐年增长,对海上安全监管提出更高要求和改革要求。

休闲旅游船舶是新事物,15年前的法规里还没考虑到它。但现在,海上休闲旅游这一新兴业态发展太迅猛,已成为影响海上安全最突出的问题。

据统计,在五缘湾、香山游艇码头一带水域,从事海上休闲活动的游艇(含帆船)约140余艘,运动型帆船约230余艘,摩托艇约50艘,规模在全国滨海城市位居前列。其中,运动型帆船的体验活动发展最迅速,去年帆船出航4万多艘次,载客量32万人次,同比增加178%和227%。

【尴尬】

没有检验规范

驾驶员无证上岗

如此火热的海上休闲旅游,却遭遇监管盲区的尴尬。厦门海事局有关人士说,目前,使用休闲旅游船舶从事经营活动,没有明确主管部门,没有建立备案监管制度,国内关于海上休闲旅游安全管理的法律规定也尚属空白。

据称,目前厦门运动型帆船,没有经过专业检验机构检验。因为,长期以来,就没有这类帆船的检验规范,船级社也无法对其进行检验。目前厦门大部分帆船操作人员未经过培训考试,无证上岗,少部分操作人员持游艇驾照上岗,对帆船操作人员的培训考试发证也尚无法律法规依据。

【对策】

加强源头管理

规范行业管理标准

业内人士认为,海上休闲游急需通过地方立法进行规范。市人大财经委审议认为,《条例》(修订草案)正是顺应了改革和发展需要,简化审批事项和环节,有效解决监管中的难点热点问题;新增对海上休闲活动的监管,填补了管理空白,确定了海上休闲旅游源头管理,规范了行业管理标准,对船舶和人员都做了具体要求,减少休闲船舶的安全隐患。

《条例》(修订草案)提出,经营海上休闲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商事登记;休闲旅游船舶必须要有检验证书或安全认证文书,有关机构要研究制定出检验规则,无法通过检验的退出市场;船舶操作人员一定要有相应证书,既要有技能考试,还要有安全考试;船舶驾驶员不得酒后或者疲劳驾驶,只能在日出后日落前出海航行,不能夜航;避免进入主航道、锚地、码头及渡口附近水域。如果违反,会罚。

休闲旅游船舶大部分集中在厦门东部海域,以五缘湾、香山游艇码头一带水域为主要活动水域,不过这几年,休闲旅游船舶驶入主航道或交通密集水域的事件常有发生。市人大财经委建议,增加由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划定海上休闲活动区域的条款,进一步明确并督促各区加强海上休闲活动安全责任管理。这也是深圳、青岛等地的通行做法。

【名词解释】

休闲旅游船舶

《条例》(修订草案)提出,休闲旅游船舶是指核定载运12人及以下的从事海上旅游、观光、娱乐等休闲活动的船舶,包含游艇、快艇、帆船、摩托艇等,但不包括休闲渔业船舶。

【数据】

厦门海域面积约390平方公里,岸线约234公里。去年,厦门港口货物吞吐量1.2亿吨,运送旅客约3382万人次,特别是集装箱吞吐量达747.8万标箱,列全国第7、全球第15位,增幅居全国沿海主要港口前列。

【相关】

大型非客运船舶

或禁行鹭江水道

《条例》(修订草案)还增加了特殊水域的航行规则。如,500总吨以上的非客运船舶或将不得在鹭江水道航行,执行公务的船舶除外。因为鹭江水道客运太密集了,各色船舶在此穿行很危险。

市人大财经委建议,在《条例》(修订草案)中增加“船舶行经鹭江水道应遵守限速规定”条款。因为在鹭江水道航行的主要是客运船舶和小型船舶,快艇等一些船舶航速很快,给客船航行安全造成很大影响。

统筹建设避风坞

避风船舶分类停放

每年都会有好多台风“问候”厦门,那时,厦门港内的各种船舶都要寻找避风之处。可现状却是,厦门避风坞的容量已经不够用了,台风过境时,有许多船舶无处避风,只能停靠在风比较小的地方。海事部门说,连公务船、执法艇也常常进不了避风坞,没位了。

避风坞太少,台风期间,出现船舶进避风坞“抢位子”的现象。抢起位子来,自然是无序停放的。

对此,市人大财经委建议,在《条例》(修订草案)中增加“市政府应当统筹规划避风坞建设”、“进避风坞避风的船舶按照指令分类停放”条款。

责任编辑:郑梅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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