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构建科学高效的人才管理体制 解读“人才新政45条”的亮点
厦门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图为9·8人才项目资本合作馆。(资料图/本报记者王火炎摄)
台湾专业人才厦门对接会现场。(资料图/本报记者 王协云 摄)
湖里区创新园UONE天地试点推出首批100套人才公寓。(本报记者 王协云 摄)
火炬高新区产业基础成为吸引人才的关键因素。 (资料图)
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黄怀) 近日,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的意见》(简称人才新政45条),聚焦人才引进聚集、培养开发、评价激励、流动配置和人才管理等关键环节,破除制约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和政策藩篱。记者昨日专访了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对政策背景、创新内容等进行详细解读。
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努力开创人才工作新局面
问:请您介绍一下出台人才新政45条的背景和意义。
答:去年,中央印发了《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做出重要指示,明确了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主要目标和实现路径,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福建省委于去年9月出台了《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我们制定出台人才新政45条,既是贯彻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也是抓住各级重视人才工作的大好机遇,努力开创人才工作新局面。
厦门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先后推出“双百计划”、“海纳百川”人才计划、“人才政策新18条”等人才政策体系。但与北京、上海、深圳等其他发达城市相比,我市人才总量还不够大,人才结构不够均衡,顶尖人才匮乏,用人主体自主权和市场资源配置作用落实还不够到位,人才开发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也不完全适应。特别是当前全市上下正奋力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亟需人才支撑。这就要求我们更加重视人才,以更大力度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此次制定人才新政,市委组织部牵头开展人才发展环境调研,形成了22份、20余万字的调研报告,为制定人才新政摸清了底数。新政的实施,将推动我市构建更加科学高效的人才管理体制,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人才管理、评价、流动、激励机制,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为全面提升厦门城市国际化水平、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创新人才评价机制 改变以往政府主导的局面
问:人才评价是风向标,请问人才新政45条在人才评价认定机制上有什么创新?
答:新政在人才评价机制上突出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和市场资源配置作用,向企业放权,为人才松绑。
评价主体上,改变以往政府主导的局面,让企业、行业协会、风投机构等成为人才评价的主体,避免评人的不用人、用人的不参评。如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和国有企业自主开展职称评审,自主发放证书,并与薪酬挂钩;推进行业协会(学会)等行业组织承接技术技能人才评价改革试点;探索在高层次人才评价中引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风险投资机构等市场化评价要素,建立市场化评价责任及信誉体系。
评价形式上,灵活采取认定制、推荐制、直接聘任制等多种方式,如对台湾专才实现认定制,以其薪酬、职务和贡献作为认定标准;对青年英才采取推荐制,经举荐委员会推荐的优秀青年人才可直接认定为我市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对高端卫生人才推荐的团队骨干成员可通过简化程序直接考核聘用。同时,对于符合条件的专业人才,还可直接申请确认相应专业最高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可打破学历、任职资历要求,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
评价标准上,不搞一刀切,企业人才突出实绩能力,专业技术人才突出同行认可、推广第三方评价,技能人才突出企业和行业组织自主评价。建立符合中小学教师、全科医生、一线临床医生等岗位特点的绩效评价办法,对临床一线医生更加注重临床实践能力和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技术问题的能力。
提高引才聚才力度 一流顶尖团队可获1亿元资助
问:新政对重点项目引才聚才力度大、含金量足,能否具体介绍一下?
答:人才新政制定比照了各地引才力度,保证了政策的吸引力和先进性。
新政提出将集成电路、智能制造、软件信息、轨道交通等重点产业、新兴业态人才纳入“海纳百川”政策重点支持范畴,加大重点团队支持力度,对一流顶尖团队给予1000万元至1亿元资助。
同时,还加大人才企业落地后跟进扶持力度,对主营业务收入3000万元以上的“双百计划”企业,按其业务收入的1%给予奖励。建立高层次人才名优产品目录,并优先列入地产工业品推荐目录,支持人才创新产品市场推广。
对于目前全国各大城市正在开展的“优秀毕业生争夺战”,新政也提出了颇具吸引力的政策,提出对新引进落户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及归国留学人员,按硕士每人3万元、博士每人5万元发放生活补贴。据了解,此项补助标准为全国同类城市中最高。
加大人才培养投入 建设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
问:请问人才新政45条在人才培养方面有哪些措施?
答:人才新政45条在继续关注引进人才的基础上,聚焦发展大局,进一步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如对于高技能人才,提出要建设一批技工培养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经认定后给予最高50万元建设补助,培养的高技能人才按引进人才标准(技师、高级技师分别给予0.5万元、1万元一次性补贴)给予补贴;对新评定的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给予每人30万元、10万元奖励。
对于青年英才,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引进杰出青年人才和培育青年创新创业人才,成绩显著、特别优秀的最高可获40万元经费补助和生活津贴。
对于博士后创新人才,给予在站博士后人员每年10万元、最长2年的生活补助;拓宽国际视野,积极吸收外籍、台湾优秀青年人才来厦从事博士后研究。
为外籍人才提供便利 加快普通高中国际化试点建设
问:厦门致力建设投资贸易便利化、法治化、国际化的示范城市,可否介绍一下新政在为外籍人才提供工作和生活便利方面有哪些考虑?
答:新政把创新更加开放的国际人才集聚机制作为重要内容,着力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如符合条件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可申办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在自贸片区注册企业且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的符合条件外籍人才,可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同时,还积极争取外籍人才及其配偶子女申请有效期5年内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5年以内多次入出境有效签证等便利政策。
创业和生活便利方面,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国留学生在我国高等院校毕业后直接在我市创新创业。建设国际化生活社区,加快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和普通高中国际化试点建设。在自贸片区建立外国人证件业务“单一窗口”,整合外国人居留许可、工作许可等业务,实现“多证合一、一并办结”。
同时,支持企业“走出去”“引进来”使用国际人才,积极运用厦门会晤效应,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布局,鼓励企业、高校或科研院所举办高水平国际性的人才交流活动,大力培养和引进一批外向型、复合型人才。支持厦门自贸片区企业、园区(基地)设立海外人才离岸孵化基地,吸引各类专业人才。
责任编辑:陈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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