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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厦门市出台实施意见 力争至2020年开建十万套保障房

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袁舒琪)住房保障就是保障民生。近日,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并印发了《关于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为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探索建立保障性住房“进出”动态管理机制、构建“租售并举”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提出具体要求和意见。《实施意见》对我市接下来几年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提出总体目标:力争2017年到2020年,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覆盖面超过25%。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将推进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作为一项事关市民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重要工程、长期工程来抓。特别是今年以来,厦门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精神,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创新思路,加大建设力度,不断探索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的创新模式。

《实施意见》指出,为了实现总体目标,进一步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提质提速,将重点推进四大工程――总量提升工程、产业服务工程、配套完善工程、标准提升工程。

所谓总量提升工程,就是在2017年至2020年,全市滚动建设43个保障性住房项目,开工建设10万套保障性住房,特别是重点推进新店、祥平、马銮湾、岩内等4个保障房地铁社区建设。产业服务工程则是以服务产业、支撑经济为落脚点,按照产业员工就近居住、交通便捷通达的原则,在重点产业园区内,利用工业配套用房指标建设产业员工公租房。策划和建设园区周边保障性住房项目,鼓励各区多渠道拓宽房源,满足产业发展需求。

为了让老百姓住得进、更住得好,配套完善工程也被列在四大工程之中。《实施意见》指出,在新规划小区要科学布局和积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其中地铁社区项目每1万人配建一所12班幼儿园,按照42座位/千人标准配建小学、按照84座位/千人标准配建初中,新店、祥平、马銮湾地铁社区内学校计划与我市优质中学、国内品牌师范大学等学校开展合作办学。要同步配套建设医疗、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项目,社区医疗设施按照1000平方米/万人标准设置。要配齐配全商业零售、农贸市场、社区管理等公共设施,加大现有保障房配套商业店面招商力度,完善商业业态,力争到2020年店面招租率达到100%。要适度增加停车泊位数量,新建项目停车位配比要达到1:1。要优化公交路线,增设公交站点,结合轨道站点、公交首末站建设保障性住房,方便住户出行。

高水平规划,高标准建设。《实施意见》要求推进标准提升工程,进一步提升住户的居住品质。各责任单位要加强户型研究,充分考虑通风、采光等居住条件,创新设计共享储物、共享厨房等功能配置,做到小户型、功能齐。绿化和装修标准将得以提高,绿化标准提高到400元/平方米,保障性商品房装修标准提高到1000元/平方米,并使用优质绿色环保建筑材料,使用品牌水暖配件器材,外墙由涂料改为真石漆,电梯使用八大一线品牌。力争到2020年,新开工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小区全部达到绿色建筑一星级标准及海绵城市建设标准。

责任编辑:陈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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