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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保障性租赁房2018年续租工作开始

海峡网6月22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沈华铃)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承租家庭看过来,2018年续租工作开始了!昨日,导报记者从厦门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获悉,租赁合同在2018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到期的承租家庭,要办理续租申请了。

此次续租申请时间为6月至9月每月的5日至20日(工作日时间)。续租受理单位为承租保障性租赁房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受理地点。承租家庭应先到承租保障性租赁房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领取《厦门市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续租通知单》及《厦门市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续租申请表》。

承租家庭在9月20日前仍未提出续租申请并完成申请受理的,厦门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将寄送《关于退出厦门市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通知》,自寄送通知的次月起开始停止租金补助,并按市场租金计租。欠缴租金的承租家庭应将所欠租金缴清或经书面申请,由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批准采用分期方式进行缴交后,方可签订《租赁合同》。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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