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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坐班也能领高温津贴?厦门市民高温作业 每人每月可领200元

海峡网8月1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钱玲玲)虽然立秋已过,但厦门的天气仍是酷热难当。上班族们很关心,在有空调的环境下工作,可以拿高温津贴吗?发了防暑降温食品或相关药品,可以代替高温津贴吗?厦门高温津贴可以领多少?

坐班也能领高温津贴?厦门市民高温作业 每人每月可领200元

针对这些市民关心的问题,昨日,导报记者采访了厦门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

什么条件要付高温津贴?

据介绍,福建省《关于调整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规定: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在每年5-9月份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以下统称高温作业),应当按月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如果有以下情况,用人单位也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1、用人单位当月临时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应当按其当月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以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折算发放高温津贴。2、用人单位安排非全日制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按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3、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者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高温作业人员发放全额高温津贴。

坐办公室能领高温津贴吗?

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只要用人单位安排了高温作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的劳动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

如果你的办公室温度无法降低到33℃以下,还是可以享受高温津贴的。

降温食品能代替津贴吗?

外地一些企业存在拿西瓜、绿豆汤、藿香正气水等实物替代高温津贴的现象。市人社局表示,这样不行!

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也不得替代高温津贴。

上夜班能拿高温津贴吗?

外地媒体报道,一家在民营企业工作的员工因上夜班而被企业取消了其高温津贴,理由是“夜班不属于高温环境”。是这样吗?

实际上,高温津贴的发放不以白班或夜班为界限。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均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因此,如果上夜班,工作场所的温度并没有降到33℃以下,劳动者就应该拿到高温津贴。

厦门的高温津贴有多少?

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的高温津贴为200元。

不过,如果劳动者因以下情形之一,未能正常出勤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如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9.2元):1、因事假、旷工未提供劳动的;2、在医疗期、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期间的;3、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未提供劳动的;4、劳动者其他个人原因未出勤从事高温作业的情形。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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