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厦门城中村电动自行车充电乱象多 从天而降“飞线”充电触目惊心
▲电动车私拉电线充电(“飞线 ”充电)
▲搭盖雨棚乱拉插座给电动车充电
▲电动车停在一楼楼道旁
海峡网10月2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黄敏江 文/图)电动自行车是蜗居城中村一族的重要出行工具,但是其违规充电所带来的隐患,让人不寒而栗。
看起来毫不起眼的电动自行车,却屡次引发夺命大火。过度充电、电池故障、私拉电线、充电器使用不当是引发电动自行车火灾的主要原因。据了解,电动自行车火灾大部分是电池故障引起,占主要原因的49%,其次是线路短路和动力线路故障。
充电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一旦发生在城中村,显得尤为严重,因为多数电动自行车往往在自建房的1楼楼道内充电。近日,导报记者来到集美叶厝社区等地探访,调查城中村的电动自行车存在哪些问题和乱象。
记者走访
私拉电线充电,无人看管
城中村楼间距很窄,有些地方光线昏暗,看起来很逼仄。而电动自行车随处可见,巷道、路边、店门口……
18日上午,导报记者走访集美叶厝社区,发现了不少电动车充电乱象,其中私拉电线给电动车充电最为常见。
在叶厝里一处坡道,店门口停着的一部送餐电动车正在充电,导报记者看到,电线从旁边一栋5楼高的民房窗户延伸出来到电动车,至少十几米长,此时,车边上也没人在照看,任其在充电。
在集美叶厝附近田乾里社区一栋6层高的出租屋,导报记者看到,有个租客从6楼高的地方,接了一根长长的电线,垂落下来,到空地上给电动车充电,也是无人在旁看管。
海沧石塘村农贸市场附近一栋三层高的出租房,其一楼搭起了一个挡雨棚,空地上也停着摩托车、电动车。一根带插座的电线悬挂在屋檐下,一部老旧的电动车正在充电,充电过程同样无人照看。
搭建挡雨棚,供电动车充电
在靠近同集路附近的一栋民房的1楼,与其他楼栋之间有个小杂物间,里面堆满很多杂物,还停放了五六部电动车、自行车以及摩托车。
叶厝里公厕附近,一处T字路口,有一栋装修还不错的房子,挂着“有房出租”。导报记者看到,1楼外围的空地上也停了六七部车辆,在大门口,还设置了一个供电动车充电的电源插座。
而在另一个城中村田乾里,一位买菜回家的女士告诉导报记者,她租住的楼栋还有提供充电的地方,就在楼栋后方,导报记者绕过去看,发现后方有一处设置了挡雨棚,里面停了七八部电动车。
同样的现象在海沧石塘村也有。在育才小学附近一所7层高的出租屋,电动车都是放在楼栋1层后方的空地,八九部电动车停在那里,还有一根电线从5楼窗户拉扯出来到1楼,还带着个插座。
这些挡雨棚集中在室外,虽然是较为开放的空间,但往往是紧挨着村民的自建民房。
仍有租客在楼道内充电
还有的出租楼栋,仍然有租客在楼道内充电。
在海沧石塘村北片接近海沧大桥收费站附近的一栋民房,一楼空地占地面积大,将近上百平方米,空间较为密闭,停放着不少电动车,墙上也挂着几个接线板,还有固定的插座面板,其一旁便是上下楼梯。这也意味着,有租客仍在楼道内充电。
在集美英瑶路一家百货店门口,一位理发店的帅哥骑着电动车到超市购买盒饭。他说,他平时都是把电动车放在店里充电。
导报记者向集美叶厝一家摩托车修理店咨询,表示想买一部电动车,以方便出行。老板娘说,前一阵叶厝发生一起火灾,“现在房东不让电动车在出租屋内充电了”。
但是,导报记者以租客的名义向叶厝一位房东咨询,他说电动车仍然可以在1楼充电,不过一个月要收取20元电费。
市民呼吁
设立充电站集中管理充电
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危害有两点,火场温度和毒烟。电动车一旦着火,着火后2分钟,温度便可达到180-220度,3分钟,火温高达上千度;而且一台电动车燃烧产生的毒气30秒就可快速传播,100秒之内,足以使人窒息而亡。
27岁的女子小玉租住在集美叶厝社区,一住就是5年。自打大专毕业后,她就租住在这里。每个月打工4000多元,她最大的愿望就是,攒够首付,能在厦门买一套房子。从公司到暂住处,距离大概7公里左右,坐一趟公交后还得转一趟车,小玉觉得很麻烦。前不久,小玉淘汰了之前的旧电动车,又购置一部崭新电动车,将近3000元。这也是小玉家中最为值钱的家当。
电动车没电后,小玉便把电池拆卸下来,带回家中充电。“有人看着比较好,充完电后,及时拔掉充电插头更安全。”有些电动车的电池不可拆卸,小玉认为,在叶厝周边设立电动自行车充电站会更加方便租客。
同在叶厝居住的吴先生也说,房东不让租客在出租楼栋充电,他只能把电动车放在公司充,“但是后面公司也不让了,现在都不知道去哪里充电”。有时,吴先生也跑到朋友店里“蹭”电,实在不方便。
房东林先生则说,租户的电动车停在1楼大厅充电,很危险,“如果能在城中村附近设立电动自行车充电站,统一集中管理充电,安全性高,也方便租客,作为房东也没有后顾之忧了”。
他山之石
同安建成92个集中充电点
以同安区为例,同安现有电动自行车10余万辆,电动自行车充电管理已经引发了政府、消防部门的关注。
同安区消防大队负责人介绍,去年以来,同安区把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投入专项经费,全区已经建成92个集中充电点、2200多个充电桩,每个充电点也安装了自动喷淋装置,充电桩有智能化自动阻断功能,安全性很不错。
在乌涂商业街路口一处户外充电点,市民小张正在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小张说,政府建设的集中充电点距离他上班的地方不到50米,车棚里还有自动喷淋、灭火器,“看着就很放心,感觉在这里充电很安全。我只要使用微信扫码,就可以支付充电费用,使用起来很方便”。
在海沧滨湖东路旭日海湾二期外围的人行道,同样也设置了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一下可同时容纳10多部车充电。在附近中介上班的李女士表示,这样充电便捷安全,以后也不用把车停到店里充电了。
专家建议
做好统筹规划明确管理单位
据悉,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充电或者停放电动车自行车,妨碍安全疏散的,责令改正,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政协特邀研究员朱奖怀表示,老百姓存在电动自行车充电的需求,政府需做好这方面的统筹规划,并且明确管理单位,责任到单位,户外充电站需采取必要的安全性措施。
“充电桩设置在特定区域,有条件的城中村,可设置在村里,或设置在城中村外围,方便居民使用。”朱奖怀表示,像在南京,充电桩都是统一由供电部门统筹规划、管理和正常维护。
另外,朱奖怀也建议,政府也可多发展可更换电池的电动自行车,由部门统一管理,让电池统一标准化,电池质量也有保障,在充电站提供这种服务,作为更换电池的场所,方便老百姓。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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