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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厦航出新规 今后买特价机票也能吃“后悔药”

厦航出新规 今后买特价机票也能吃“后悔药”

黄劲超 图

海峡网讯(海西晨报记者 雷妤 通讯员 温晖 陈邵珣)出门旅游,市民若能买到一张特价机票,可能比高铁票还划算。然而,一旦行程发生变化,特价机票往往面临无法退票、无法改签的窘境。但是,这一局面正在发生改变———特价机票一律不予退改签的条款已步入历史。

昨日,厦门航空发布消息,根据民航局《关于改进民航票务服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厦航制定了新版《国内运输票价适用条件》。

记者注意到,新版的规定不仅修改了变更、退票收费时间节点和阶梯费率,还“解绑”了特价机票原先的约束条件,新规已从10月28日冬春航季开始执行。

退改签标准改为四档

此前,市民乘坐厦航飞机,若选择退改签,基本按照“起飞时间2小时前(含2小时)”“起飞时间前2小时内(不含2小时)及航班起飞后”两个时间节点来判定退票额的多少。

记者注意到,厦航新版《国内运输票价适用条件》将两档退改标准调整为四档,即“航班起飞前168小时(7天)”“起飞前168小时(7天)至48小时”“起飞前48小时至4小时”及“起飞前4小时内与起飞后”,并根据不同时间节点和票价水平,制定相应的阶梯收费费率,阶梯收费率从免费到90%不等。

新的退改标准调整后,将更大程度地为市民节省因行程改变带来的损失。举个例子,若市民在航班起飞前7天选择退票,无论购买什么类型的机票,至少能收回票面价格的80%;若在起飞前4小时内与起飞后选择退票,最多可能损失票面价格的90%。

特价机票也能退改签

特价机票的规则“解绑”,对喜欢提前订特价票的市民来说,也是一大利好消息。

特价机票,即俗称的“三不得”机票。原先在任何情况下,市民预订了特价机票,就不退、不改、不签。一旦市民行程临时有调整,除机建燃油费退还外,无论退票或改签往往收取100%票价。

厦航新版的《国内运输票价适用条件》新增了优惠商务舱和特惠经济舱的适用规则,若在航班起飞前7天选择改签特惠经济舱票,只要被收取10%的变更费;若在航班起飞前7天选择退特惠经济舱票,只要被收取20%的手续费。记者从厦航了解到,市民从第三方平台购票,也享有同样的权利。

此外,厦航的计收基准调整以旅客实际支付的票价为准,并取消淡旺季不同的变更、退票收费标准,使用统一的收费标准。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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