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向“借贷公司”借5万元竟要还16万 男子遭遇“套路贷”
犯罪嫌疑人高某(中)被警方抓获。 通讯员 供图
海峡网讯 (海西晨报 记者 陈小斌 通讯员 厦公宣)向“借贷公司”借5万元,没想到就遇到套路贷,最后变成欠款16万元,连小轿车也被“套走”。9月12日,海沧公安分局经过前期缜密侦查,成功捣毁一个套路贷团伙,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昨日,厦门市公安局对外发布这起案件。
他借款3万 到手仅1.8万
市民肖先生在海沧从事物流生意,2016年10月,因资金周转困难没钱交店租,让他一时陷入两难境地。当月11日,肖先生在店面前发现一张写有“借贷公司”字样的名片,急需资金周转的肖先生便与对方取得联系。
一番洽谈后,肖先生便向该“借贷公司”的高某、戚某、李某等3人借款3万元,并约定每月利息9000元,还款期限为一个月。但在对方扣除先期利息、手续费、保证金等1.2万元后,肖先生实际到手只有1.8万元。
再借款2万却变欠16万
当月26日,高某、戚某、李某等人以肖先生和其他借贷公司人员见面为由,肆意认定肖先生构成违约,并以此为由再借给肖先生2万元,并要求肖先生配合制作14万元的银行流水,当肖先生提出质疑时,对方称,“这只是作为借款押金,你按时还款就没事。”双方还签订了借款合同。此外,对方还要求肖先生将名下的一部小车作为抵押,以安装GPS定位为由开走。
肖先生越想越不对劲,次日,他表示不借这2万元,但高某等人翻脸不认人,表示肖先生已经签了合同,要求肖先生必须还16万元。
2016年12月1日,高某、李某等人就向肖先生讨要16万元,肖先生认为对方要求还的金额没有道理,于是高某、李某等人对肖先生位于海沧区的店面卷闸门进行喷漆。
2017年1月13日,高某带上肖先生签署的虚假借款合同,向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肖先生偿还借款本金16万元及利息。2017年7月4日,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判决肖先生向高某支付借款本金16万元及利息。就这样,肖先生借款只到手3.8万元,却变成欠对方16万元。肖先生求助无门,不知所措。
警方出击4天抓获嫌疑人
今年以来,海沧警方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肖先生得知自己遇到的情况很有可能为套路贷诈骗,今年9月9日,他向公安机关报案。
市扫黑办接到肖先生的举报线索后,高度重视,交由海沧警方开展侦查。海沧分局刑侦大队经侦查,确定这是一起典型的套路贷案件。9月12日,警方在湖里区抓获犯罪嫌疑人高某(男,32岁,江苏省徐州市人)、戚某(男,29岁,江苏省徐州市人)。
目前,高某、戚某因涉嫌诈骗犯罪被海沧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另一名在逃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警方网上通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此外,警方正告在逃的嫌疑人李某东,立即到就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法律的宽大处理。
民警调查发现,套路贷团伙人员分工明确,分别设有业务、审核、财务、催收等部门,通过设定好的套路一步一步诱导受害人越陷越深。警方提醒市民朋友,要提高警惕,谨防被“套路贷”。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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