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厦门法院以人民为中心 更好满足多元司法需求
▲2018年9月1日,思明法院一审宣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市首起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案。
湖里法院执行局干警查封车辆。
厦门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主线,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增强人民群众的
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资料图/本报记者张奇辉摄)
厦门中院开展统一执行行动。
厦门网讯 (厦门日报 文/记者 谭心怡 通讯员 厦法宣 本版图/厦门中院提供(除署名外) )2018年,厦门法院坚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主线,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在司法保障民生领域取得新成绩。
司法关切民生基本诉求
厦门法院把关注民生基本诉求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加大民生保障力度,2018年全年审结教育、劳动、医疗、交通、消费等民生案件10869件,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劳动审判稳定就业
2018年,厦门中院认真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快立、快裁、快审、快执工作,确保农民工欠薪案件尤其是群体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进一步缩短立案移送、诉保衔接、简案分流、审执衔接等流转环节的时间,确保实现快立、快裁、快审、快执。目前,劳动争议平均审理周期缩短到56天,撤裁案件提速至20天,得到劳动者的高度评价。
>>交通审判守护安全
近年来,厦门法院加强交通道路纠纷案件的审判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2018年6月,道交事故网上一体化平台2.0正式在同安法院上线。“道交事故网上一体化平台2.0依托微信小程序,当事人可以通过‘司法道交一体化’和‘无忧直赔’这两个微信小程序,完成交通事故赔偿金额预估、在线调解、在线赔付、担保医疗等交通事故处理需求,有效提高了平台的便捷性。”同安法院副院长李隽说。
2018年底,中保财险厦门分公司通过该平台共为7名伤者提供担保医疗,为11名伤者垫付医疗费56万多元,通过平台大大减少当事人来往保险公司、医院的次数,使没有经济能力的伤者得到及时救治,获得当事人的好评。
>>家事审判促进和谐
海沧法院家事法庭作为全国家事审判改革试点,自2016年开始在改革中先行先试,为全国家事审判改革提供经验和范本;2018年7月,获评“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2018年,家事法庭由一名法官助理专司离婚纠纷调解工作,全年调解的离婚纠纷共129件,在开庭前调解或撤诉70件,庭前调撤率达54.3%,充分发挥调解在离婚纠纷中的缓和矛盾、挽救家庭的作用。”海沧法院家事法庭庭长郭静介绍。
海沧法院还推行保证书制度,制作并在庭前向当事人及证人发放《保证书》,由本人阅读、签字,保证据实陈述,对虚假陈述予以惩罚。在一起离婚纠纷中,被告温某因虚假陈述,提交伪造的书面鉴定材料,依法被处以5000元罚款。
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总攻战
最高法院于2016年初部署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2018年是决战决胜年。三年来,厦门法院采取一系列超常规举措推进执行攻坚,取得前所未有的显著成效,累计执结案件90838件,执行到位144.93亿元,分别是前三年的2.01倍和4.13倍。其中,去年执结34014件,执行到位53.26亿元。
>>院长带队执行攻坚
2018年,全市7家法院联合网易新闻开展院长带队执行攻坚大型网络直播活动,累计300多万名网友在线观看。借助现场主持人的解说、直播平台上的实时图文更新注释,这些特殊的“法院开放日”活动突破了时间、空间的限制,让社会大众“走到”执行现场,体会人民法院推进“执行难”治理的手段与成效,为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做到真正打通阳光司法、公开司法的最后一公里,让公平以看得见的方式呈现。
>>强制执行持续发威
厦门法院组织开展“春季猎狐”“执行风暴” “赖账必拘”等集中执行行动107次,成功执结101地块强制腾退案等一批“骨头案”,累计拘留失信被执行人1706人,移送追究拒执罪312人,判决有罪74人,分别是前三年的11.37倍、22.28倍和6.17倍。
>>规范执行日趋完善
出台11项执行规范制度,建成实体化运作的执行指挥中心,狠抓节点留痕、事项督办,不断挤压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的空间,执行规范化水平大幅提升。
>>科技执行突飞猛进
查控手段从传统的登门临柜到网络查控全覆盖,查控对象从银行存款到财产全类型,查控范围从本市到全省再到全国,实现了执行模式的根本变革。
>>助力诚信作用彰显
去年,厦门法院累计公开失信被执行人信息65721人次,全市45家单位应用全省70余万条失信信息开展联合惩戒,“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成为常态。此外,厦门法院还联合市信用办、文明办等单位将执行公益宣传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文明城市创建、基层法制宣传职责范围,与市公交集团、轨道集团、BRT公司合作发布失信人员名单、失信悬赏公告、执行公益海报、执行公益广告,执行公益宣传矩阵初步形成。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18年中央部署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厦门法院积极行动,认真贯彻上级法院和市委政法委部署要求,扎实推进专项工作,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在司法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上下功夫、出实招。
>>依法严惩
重拳打击涉黑涉恶犯罪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厦门法院紧盯目标要求,依法快审快判涉黑涉恶案件的审判与提前介入工作。截至2018年12月,全市法院一审受理、判决涉黑犯罪集团案件2件78人。一审受理涉恶犯罪集团案件22件173人、涉恶犯罪团伙案件4件32人,判决21件150人。一二审审结生效8件57人。受理涉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2件2人。”厦门中院副院长李志远介绍。
思明法院一审宣判全国扫黑办督办的陈世杰等54名被告人、3个被告单位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厦门法院还审结了颜小敏等24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全省首起“校园贷”暴力讨债犯罪集团案件、涉恶犯罪集团沈建民等2件21人强迫交易、聚众斗殴、受贿案。
>>除恶务尽
深挖彻查“保护伞”
厦门中院扫黑办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初期就要求严格实行“一案双审查”制度,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既要审查被告人的定罪量刑问题,也要审查被告人是否涉及黑恶势力,及时发现和报送、移送涉及“保护伞”的线索问题,为进一步深挖涉黑涉恶线索提供配合支持。
2018年11月7日,湖里法院公开审理并宣判我市首起恶势力犯罪集团“套路贷”案。2017年6月以来,被告人陈火某等人以公司名义对外办公,以民间借贷为诱饵,使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通过虚假诉讼等手段意图骗取被害人财物,或以限制人身自由、殴打被害人方式逼迫其还款,形成了以被告人陈火某为核心,陈海某、黄森某等人为重要成员较为严密和固定的犯罪组织,有计划地实施诈骗、非法拘禁、虚假诉讼、随意殴打他人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造成被害人及其家属受到一定程度上的心理强制,系恶势力犯罪集团。该案共6名被告人涉案,案件主犯陈火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其他同案犯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三年六个月不等。
持续提升民生司法保障水平
>>保障房地产市场
健康有序发展
随着国家房地产政策的调整,房地产纠纷必然出现新情况、发生新变化、产生新问题。房屋买受人可否以限贷政策的实施导致其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作为合理的违约阻却事由,是审判实践中常见的问题,也一直受到社会公众的关注。对此,厦门法院积极应对,“一方面,我们依法维护房地产市场的诚信交易秩序,强调成立并生效的合同对当事人的法律约束力,避免当事人动辄以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为由解除合同,逃避违约责任;另一方面,我们也体察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在客观上对当事人履约能力的影响,结合违约结果是否具有可预见性及当事人过错程度等因素,合理平衡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厦门中院民五庭庭长颜映红表示。
2018年,厦门法院进入二审上诉程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比例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降。究其原因,近年来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和社会环境,厦门中院对各区法院加强了涉众型房地产纠纷案件的指导,厦门中院通过发布案件审理指南、召开房地产审判业务培训研讨会等方式统一全市两级法院的裁判尺度,妥善处理了多起涉及开发商违规销售房地产和逾期交房、逾期办证所引发的群体性纠纷。同时,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尤其是民营房地产企业经营管理能力的提升,指导其开发建设房地产项目过程中注意施工日志、监理日志等材料的管理以及法律合规意识的养成,减少逾期交房、逾期办证情况的发生。
>>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2017年底,为贯彻厦门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厦门中院探索设立“涉农产权保护合议庭”,创新村委会、老人协会、基层调解组织等多方力量参与的涉农产权纠纷调解机制,与翔安区新店镇政府、集美大学法学院在新店镇东园村设立“涉农产权保护研究基地”,建立涉农产权保护研究的常态机制、联动机制和协作机制。
同安法院作为厦门市农村面积最大、乡村人口最多的辖区法院,近年来在司法服务农业农村发展、保障农民权益、构建社会和谐方面积极作为,为新农村发展勾勒出一幅美丽的七彩画卷。近年来,同安区城郊生态型乡村旅游发展得红红火火,成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新的经济增长点。为了保障同安乡村旅游健康有序发展,同安法院以“丽田园”农家乐专业合作社为试点,通过开展专项司法调研,推动合作社土地规范流转、举办诚信经营及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等,引导农家乐专业合作社健康、平稳发展,助推原生态旅游资源可持续开发。与此同时,同安法院还依托“无讼景区”法官服务站,公布景区法官联系方式,及时化解旅游权益纠纷,服务辖区休闲旅游业的发展。
亮彩数据
2016年至2018年,厦门中院采取一系列超常规举措破解“执行难”,取得显著成效。累计执结案件90838件,执行到位144.93亿元,分别是前三年的2.01倍和4.13倍。其中,2018年执结34014件,执行到位53.26亿元。
2016年至2018年,全市法院院长带队开展“春季猎狐”“执行风暴” “赖账必拘”等集中执行行动107次,累计拘留失信被执行人1706人,移送追究拒执罪312人,判决有罪74人,分别是前三年的11.37倍、22.28倍和6.17倍。
2018年,市区两级法院累计公开失信被执行人信息65721人次。全市45家单位应用全省70余万条失信信息开展联合惩戒,“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成为常态。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截至2018年12月,全市法院一审受理、判决涉黑犯罪集团案件2件78人。一审受理涉恶犯罪集团案件22件173人、涉恶犯罪团伙案件4件32人,判决21件150人。一二审审结生效8件57人。受理涉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2件2人。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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