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鸽子锁”霸占车位屡禁不止 经多次清理又死灰复燃
东渡路
屿后北里
梅园小区
岳阳西里小区
海峡网讯(海西晨报记者 彭怡郡 雷妤)随着机动车数量的攀升,停车位越发珍稀,随之而来的占位“怪招”也多了起来。
此前,《厦门日报》和《海西晨报》曾多次关注公共停车位被私占的文图。2014年,《厦门日报》就报道了湖里区竹坑路300米长的道路两侧,竖满了铁柱和铁链,占用停车位。城管部门多次出动,到现场清理。
2017年4月,不少市民向晨报反映了身边存在的私占车位乱象。晨报推出了“问诊鸽子锁”系列报道,走访了美仁新村北侧临时停车场、禾祥西路、湖滨西路等路段,对私设“鸽子锁”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其中,私占停车位最严重的是美仁新村北侧临时停车场,65个车位设了17个“鸽子锁”。晨报的报道也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城管部门等单位在第一时间到场查看,并清除了大部分“鸽子锁”。
媒体持续关注的公共区域“鸽子锁”问题仍屡禁不止;针对不同区域的“占位神器”,市民可向不同管辖部门投诉
小区公共区域、公共停车位上的“鸽子锁”装了拆、拆了装,被锁上的公共资源何时才能真正得到“解放”?近日,市民陈先生致电晨报热线0592-8080000反映了这个问题。
陈先生说,他住在岳阳西里小区。小区里,停车位非常紧张,每天都要上演抢车位“大战”。但有居民为了一己之私,私设“鸽子锁”,把公共停车位据为己有。
在停车位资源紧张的背景下,私占公共停车位已是城市的常见问题。大街上、小区里,随处可见各式各样的“占位神器”。尽管相关部门多次出动,却难以将其“连根拔起”。
那么,私占停车位为何屡禁不止?又该如何管理?昨日,晨报记者进行了调查。
[现场]
一个小区10多个“鸽子锁”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岳阳西里小区,一进大门就看到一块空地。这片空地能停放不少车辆,但实际上只停了1辆车,因为这里安装了7个约50厘米高的“鸽子锁”,顶部有锁。停车时,把顶部的三脚架拆掉,不停车时再装回去,其他车子根本无法停放。为了保险起见,这些车位除了装有“鸽子锁”,还画了黄线,黄线内标注上车牌号。
在小区内的一排店面前,也有一些停车位同样安装了“鸽子锁”,有的还放了纸皮箱、自行车用于占位。记者粗略估算,这个小区里有10来个“鸽子锁”。
位于湖滨南路的梅园小区也是“鸽子锁重灾区”。小区虽不大,却有近10个“鸽子锁”,主要集中在小区店铺门前的路面上,有些车位甚至安装了两三个。记者看到,有部分路面已铺设透水砖,为了安装“鸽子锁”,当事人直接在透水砖上浇筑了水泥,造成路面损坏。
小巷里全是“占位神器”
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尚且如此,公共用地的停车位占用情况就更加严重了。
记者在东渡公交站附近看到,沿街店铺前的空地上都是“鸽子锁”、消防锥、障碍杆等“占位神器”,有的车位仅消防锥就摆放了两三个。在文化艺术中心公交站附近,有的当事人在车位两头设置了障碍杆,只要铁链一拉,就把停车位锁得死死的。
随后,记者从屿后北里392号朝小巷深处走去,只见路面上满是竖立的“占位神器”,一路数过去有10来个。有些当事人还煞费苦心,在车位周围安装了4个“鸽子锁”,就为了锁牢车位。
[调查]
居民商户争相私占车位
这些“鸽子锁”到底是谁安装的?岳阳西里小区的物业副主任肖先生表示,小区道路停车位上的“鸽子锁”是居民设置的,店铺前的则是店家设的。他介绍,岳阳西里小区是老旧小区,有3000多户居民。由于规划早,未设置停车位,且该小区是开放式小区,流动车辆较多。前年,在翻修小区道路时,规划了一些停车位。“这些停车位都是公共的,不是居民独有的,是不可以占用的。”肖先生说道。
对于居民私占车位的现象,肖先生表示,物业早已和城管反映过,城管执法人员每年都清除。以前,小区里有40多个“鸽子锁”,清除后数量有所下降,但仍旧存在。“‘鸽子锁’一个才五六十元,城管清除了,居民又安装,反复几次,难以根除。小区店铺前的停车位不属于小区管理的范围,想要清除这些车位的‘鸽子锁’就更艰难了。”
梅园小区的物业负责人杨主任也表示,小区内的“鸽子锁”大部分是居民和店家安装的,至于具体是谁设置的,还需再调查。“物业已经和社区居委会反映过这个问题,去年也报告给城管了。”
记者采访了多位店铺商家的员工。有的店铺员工表示,设置“鸽子锁”是为了自己方便停车,也有的则称是为了不让别人的车子停放在门口,影响店铺生意。
屿后北里的情况则较为特殊,记者了解到,这附近的小区建设较早,停车位稀缺,居民只能把车子停放在路边,为了停车方便就私设了“鸽子锁”。同时,该路段也有许多店铺,部分停车位是周边店铺占用的。早在2015年,城管部门就对这片区域的“鸽子锁”进行清理。记者也看到,路面上有许多清理后留下的痕迹,只不过清理后的情况并没有好转,一段时间后,“鸽子锁”再次死灰复燃。
向“鸽子锁”发起第一万零一次进攻
文/陈炜明
已经记不清这是我第几次写文章批评厦门的大街小巷里“鸽子锁”横行的现象了,每次写完都感到无奈。就拿2017年晨报对美仁新村北侧停车场“鸽子锁”现象的集中报道来说,城管也去了,社区也介入了,一些地方的“鸽子锁”也拆除了,可现在又怎样?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真不知道是该感慨立锁者“顽强”,还是叹息职能部门的不作为。竖立在街头的“铁三角”就像一道道难看的疤痕,在文明城市厦门的“脸上”留下并不光彩的印记。
满地“鸽子锁”,是城市生活中“丛林法则”的写照。立“鸽子锁”之人不是不知道这样做是违法的,但他们也振振有词:“我是城市的一员,有权利停车,既然公共停车位满足不了随时停车的需求,我为什么不能自己搞个‘圈地运动’呢?你处罚我,我怕什么?反正我脸皮厚、胆子大,立了就立了,至于别人的权利受到了侵犯,那怪谁?只能怪别人没胆也立一个!”这简直是“狗熊打架,力大者获胜”。公民的契约精神何在?社会的公平正义何在?难道真是老实人活该吃亏?如此一来,何谈社会文明,更不用说和谐了。
满地“鸽子锁”,是城市治理中“九龙治水”的写照。今天,晨报的调查充分反映了守法公民的无奈。一个“鸽子锁”,交警管得,城管管得,社区管得,物业管得。说到底,就是谁都能管,谁都能不管。“九龙治水”的结果就是老百姓投诉无门。试问,市民又不是大侦探,难道投诉“鸽子锁”还要先变成福尔摩斯,搞清楚是属于“红线图”里还是外?是属于小区道路还是公共道路?有关部门自己都不一定搞得清楚的事情,让市民怎么搞清楚?就算真搞清楚了,投诉对了,也难保不被踢皮球,守法公民投诉无门,其实反映的是一个城市管理水平的不足。
接到读者爆料,我和同事在讨论选题时,有人说:“算了吧,这是所有城市的疑难杂症,就算报道了,有关部门给面子,无非是今天拆了明天再装,作为媒体,我们说了也白说。”我反驳,错!拆不拆是职能部门的责任,报不报是媒体的责任,哪怕我们是挑战风车的堂吉诃德,哪怕我们的一万次冲锋都以失败告终,还是要发起第一万零一次进攻!因为这是我们作为公民、作为媒体人对厦门应有的情怀和责任!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何况,真的不可为吗?
城市治理,没有什么问题是真的解决不了的,关键在于想不想解决。有人会说,无非就是立个“鸽子锁”占个停车位嘛,小事一桩。治大国者如煮小鲜,“小鲜”都煮不好,谈什么治大国?私自侵占公共资源,这和欺行霸市的恶霸、垄断交易的沙霸有什么区别?这不是“黑”也算“恶”吧。如果有关部门能以“扫黑除恶”的决心和勇气去面对,我不信还有人会踢皮球,还有人会说这事儿难管。还有就是考核体系的问题了,满地“鸽子锁”,明明就是城市“脸上”一道难看的疤痕,为什么不能将“鸽子锁”问题纳入文明考评的范畴?“鸽子锁”治不好,文明考评不得分,如此一来,哪个部门还敢怠慢?请不要说我天真,也不要摆出一副饱经沧桑的容颜对我说:“你不知道,这事情背后的水很深。”“水”再深又如何?在通向文明的道路上,我们难道不应披荆斩棘奋然前行吗?
就算是晨报孤独的呐喊吧,就算是没有人愿意倾听的歌谣吧,今天,我们依然要向“鸽子锁”问题发起第一万零一次进攻。就算不能毕其功于一役,我们也已经准备好第二万零二次冲锋了!市民朋友们,职能部门的公务员们,你们愿意和晨报一起战斗吗?
[声音]
市民:私占行为恶劣且破坏路面
在采访中,不少居民对私占公共停车位的行为表示不满。家在岳阳西路的居民黄女士表示,小区停车位紧张,应该要先到先得,私占停车位的行为侵害了其他居民的权益。还有的居民在道路拐角处、消防通道上私设“鸽子锁”,占用公共资源的同时,也带来安全隐患。
“你看,原本好好的路面,现在留下了一个个坑。”家住屿后北里的张先生说。他表示,私设“鸽子锁”行为恶劣,因为即使清除了“鸽子锁”等占位工具,地面上留下的坑洞痕迹也难以清除,路面变得坑坑洼洼的,影响美观。
律师:私设“鸽子锁”不合法
为何“鸽子锁”屡禁不止?除了停车资源紧张外,违法成本低也是原因之一。这边执法人员刚撬掉一个,那边又冒出一个,反反复复。多年来,关于私设“鸽子锁”的讨论在社会上从未停止。
为此,记者查询了相关法律法规,私设“鸽子锁”等障碍物占用公共场所的行为,根据不同区域,归不同部门管辖。其中,占用道路停车泊位的,一般属于交警部门管辖,可拨打110进行投诉;而在人行道(尚未划设合法车位)私设“鸽子锁”等行为,一般属于城管部门管辖,可拨打12319进行投诉。若在自己的私人车位或包租的合法车位设“鸽子锁”,则不违反相关规定。
“在小区内私设‘鸽子锁’也分为不同情况,若在小区公共部位私设,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由建设部门管辖;若是在小区道路(尚未划设合法车位)私设‘鸽子锁’,比如占用了消防通道,可由城管部门进行拆除。”市城管相关负责人坦言,目前,并没有哪一部法律法规条款专门针对“鸽子锁”进行规定,城管部门是按照擅自占道的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但令城管执法人员为难的是,有时候占道的并不是“鸽子锁”,而是花盆、椅子、铁桶、废弃的非机动车等。城管执法人员一去现场,当事人就将东西移开;城管执法人员一走,他们又将东西移回来。“遇上我们拆掉了又复建的,就再拆,然而,往往因为找不到当事人,无法进行处罚。”市城管相关负责人表示无奈。
部门:不同区域管辖部门不同
随后,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律师事务所。福建金海湾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志宁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建设的车位属于开发商所有;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之外新增的车位,且占用了公共土地,则属于小区业主共有。如果车位是业主从开发商处合法购买或租赁的,则业主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故在没有安全隐患的情况下放置“鸽子锁”并非不可。但如果业主对停车位不具有使用权或所有权,放置“鸽子锁”是侵害了其他小区业主的公共权益。其他居民可以通过反映给相关部门,或是走法律途径维护合法利益。
[相关链接]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机动车停放者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占用道路停车泊位持续时间超过四十八小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五百元的罚款。机动车停放者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指定的地点停放,所发生的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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