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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7月26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钱玲玲)最近的天气越来越热了,很多人感慨“全靠空调在续命”。可是,也有不少人,必须冒着高温坚持在工作岗位。那么,如果上班中暑了,能不能算工伤?

昨日,厦门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权威解读。

职业性中暑可认定为工伤

该负责人表示,2012年,国家安监总局、人社部等部门联合下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其中的第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我国《职业病目录》将物理因素所致中暑列入职业病范畴。这是一种在高温作业环境下,劳动者因体内热平衡或水盐代谢紊乱而引起的、以中枢神经系统或心血管障碍为主要表现的急性疾病。

因此,职业性中暑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职业性中暑须经过认定

那么,什么样的中暑才是职业性中暑呢?

据介绍,只有被诊断为职业病中的中暑从业者才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是所有的中暑都能认定为工伤。这类从业者一般长期在高温环境下作业,有高温接触史,如钢铁工人、建筑工人和环卫工人等。

举个例子:小刘是某建筑工地的砂浆搅拌工,由于连日在高温下作业,某天在工地严重中暑,昏迷不醒。后经当地职业病防治诊断机构确认,小刘的中暑属于职业性中暑。这种情况就能认定工伤,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有中暑先兆应停止高温作业

市人社局提醒,认定工伤,必须是职业性中暑。劳动者一旦在高温作业时中暑,在送诊的同时,一定要经过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诊断,确认为“职业性中暑”后,就能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高温作业时,劳动者如果出现头晕、头痛、口渴、多汗、全身疲乏、心慌、注意力不集中等情况,可能处于中暑先兆的状态,此时应果断中止高温作业,及时就医。除了注意及时避暑,劳动者最好摄入一定低浓度含盐的清凉饮料。

用人单位应按照法规要求,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减少或避免职工中暑的发生。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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