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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 (通讯员 林泽锋 记者 应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以及《中共集美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规定,经集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区委同意,自2019年8月15日起启动区委第六轮第三批巡察工作,对集美区教育局(含教育评估研究中心、教育事务受理中心、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教师进修学校)、厦门市第十中学、灌口中学(厦门一中集美分校)、杏南中学、集美职业技术学校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为期一个半月左右。

信访受理范围:反映或举报被巡察对象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实名举报优先办理。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处理。

集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监督电话,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工作的监督,监督电话:17750645510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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