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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多个部门业务注销可“一网”搞定

厦门在全省率先上线商事主体注销“一网通”平台

厦门日报讯 (记者 陈泥 通讯员 叶旭)8月30日起,厦门市各类商事主体都可以“一网”申请各部门的注销业务——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省率先上线商事主体注销“一网通”平台(http://scjg.xm.gov.cn/wssp/ywt.jsp),实现企业办理多个部门注销业务“一网通办”。这也标志着厦门市向打破部门间的服务壁垒、打造更加健康有序的营商环境迈出关键一步。

今年7月起,市场监管部门将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更大大增强了企业发展的信心。但是,营商环境水平的高低并不只取决于企业开办时间,公司注销便利度也是一项重要指标。据了解,本次上线的企业注销“一网通”平台,通过部门间业务协同、数据共享的方式,将市场监管、税务、商务、海关等多部门的企业注销信息服务和业务流程整合到一起,实现了各部门注销业务协同办理和同步指引。

“该平台实现了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与各部门网上办事平台互联互通,方便企业通过一个专区完成多部门注销申请。”市场监管工作人员告诉记者,8月30日起,厦门市商事主体登录这个平台后,可以一次性获取各部门需要的注销资料,同步申请营业执照注销、税务注销、海关注销、商务注销(涉及外商投资企业),并同步查询相关部门注销办理的流程、办事指南及办理进度和结果。

在商事主体注销“一网通”平台上线的同时,市场监管部门还推出了注销登记制度改革新举措:扩大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并引入容错机制。

据介绍,8月30日起,厦门市未开业或者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均可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程序,实现简易注销登记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全类型覆盖。

对被终止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允许其符合条件后再次依程序申请简易注销;对因承诺书文字、形式填写不规范的企业,登记机关在企业补正后予以受理其简易注销申请。

此外,市场监管部门还将加强与税务部门的信息共享,对可获知企业清税情况的申请人,将免除其注销登记时原本需提交的清税证明。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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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注销“一网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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