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率先试点港内航行船舶“多证合一”
首批领到“多证合一”的《国内航行船舶证》的船方人员。通讯员供图
海西晨报讯(记者 白斌斌 通讯员 蔡修权)昨日下午,“鹭江7号”“海供167”等船舶获颁全国第一批试行“多证合一”的《国内航行船舶证》,该证附有可验真的唯一身份“二维码”。未来,厦门辖区试点的300余艘港内作业船舶出航时,将可以实现“一船一码行天下”。
昨日上午的厦门市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厦门海事局将在全国首次试点开展港内航行船舶“多证合一”改革的相关细则。记者了解到,此次港内航行船舶“多证合一”改革,主要包含船舶证书“多合一”与船舶证书申办流程“多合一”两大内容。
原来,在航船舶需要持有 《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证书或者财务保证证书》、《海上移动通信业务标识码证书》、《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标识码证书》和《船舶电台执照》等六本法定证书;而改革后,这六本证将由一纸化的《国内航行船舶证》替代,仅需持“一证”即可接受海事管理机构日常监管。
在船舶证书申办流程上,厦门海事局也通过审批流程再造和信息化建设,为相对人提供“一纸申请、一次性申办、一次性发证”的“快办快结”服务。改革后,原六本法定证书累计44个工作日的审批时长将减少至5个工作日,压缩工作时限89%;原来申办六本证书需要提交近30项材料,现在最多可减少26项材料,申请人也可从原来至少跑四趟海事政务中心到享受“最多跑一趟”的服务。
据悉,试点开展港内航行船舶“多证合一”改革,可至少为拟在厦门辖区试点的300余艘港内作业船舶累计节省运营成本逾千万元,平均单船节省运营成本近5万元。若《国内航行船舶证》在全国推广实施,预计将为相关航运企业节约数十亿营运成本。
据悉,厦门海事局在厦门自贸试验片区先试先行,论证探索开展国内航行船舶“多证合一”改革的合法性、可行性与操作性。随后,厦门海事局积极争取上级试点政策,克服证书互通互认障碍,研发技术服务平台,打破信息系统壁垒,科学设计“贴签式”年度办证方式等,历时一年,最终获批在全国首次试点开展港内航行船舶“多证合一”改革。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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