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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记者 吴海奎)1月2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官网公布2019年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园林城市(县城、城镇)名单,福建省厦门市、江苏省南京市等8座城市,荣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称号。厦门也由此成为我省首个“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被称为升级版的“国家园林城市”。与“国家园林城市”评比中侧重城市的园林绿化指标不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分为综合管理、绿地建设、建设管控、生态环境、市政设施、节能减排等六大类46项指标,评估更注重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注重城市生态功能的完善、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水平的提升、城市为民服务水平的提升,考核也更为严格。

近年来,厦门把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升城市宜居度的重要抓手。早在2013年,厦门就提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总体目标,2019年,厦门把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通过了《厦门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方案》。在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过程中,厦门大力推进完善绿化管理、加强绿地建设、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市政设施、促进节能减排等各项工作,优化城市绿地结构,均衡各类绿地布局,城市生态宜居水平不断提升。如2013年-2018年,厦门建成区绿地率从35.34%提升至40.79%,绿化覆盖率从41.15%提升至45.1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从12.42平方米提升至14.85平方米,2019年,全市新增和改造提升城市园林绿地521公顷。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海绵城市建设、垃圾分类工作等成效显著,走在全国前列。

责任编辑:杨林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