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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在全国率先推出极限式“交地即交证”全新举措

企业竞得土地后 7个工作日内拿地拿证

市资源规划局深化“放管服”改革,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交地即交证”流程图

市土地发展中心或各前期单位向市测绘信息中心申请先行办理现场放样定界及权籍调查工作,确保权籍调查成果与土地出让方案一并公告

土地成交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确认权籍调查成果书、向市土地发展中心提供竞买保证金收据,根据自身意愿签订“交地即交证”协议。按规定土地出让合同在省厅监管系统公示5天

土地成交后半个工作日内:资源规划部门向竞得人出具缴款通知单

土地成交后第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缴清地价

土地成交后第4个工作日内:资源规划部门向竞得人出具土地出让金缴清证明

土地成交后第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向税务部门缴交契税,税务部门出具完税证明

土地成交后第6个工作日内,土地竞得人与出让合同各方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与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等招商部门签订土地出让相关监管协议

土地成交后第7个工作日上半工作日内:竞得人持完整材料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办理首次登记申请;当日内:竞得人与交地责任单位签订交地确认书,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厦门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袁舒琪)在土地出让后7个工作日内就可接收土地并同时取得不动产登记权证,这是市资源规划局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大力提升营商服务水平,在全国率先推出的全新举措——极限式“交地即交证”。

此次推行的“交地即交证”举措,将有效促进出让用地早开工、早投建,节约企业投资成本,在全市“抓招商、促发展”的大背景下,不断增强企业和群众改革获得感,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近日,市资源规划局正式印发《厦门市公开出让项目“交地即交证”操作规程》(简称《规程》),对该新举措具体操作流程进行了规定。

压缩时限 促进项目早开工早投建

根据《规程》,“交地即交证”举措,适用于厦门一次性缴清土地出让金且不再变更受让主体的公开出让项目。厦门土地出让成交后7个工作日交地举措一直在全国保持领先,这次改革在此基础上自我革新、自加压力,进一步压缩拿证时限。

“从前,企业竞得土地后至少20多天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权证。”市资源规划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但在新举措推行后,仅需要7个工作日,竞得土地的企业就可以取得不动产登记权证。

从20天以上到现在的7个工作日,中间压缩的十几天时间,正是项目建设尤其是产业项目的“黄金时间”,不仅将对企业抵押贷款等一系列正常经营活动起到了积极作用,更将极大提高项目落地时间,打开项目建设推进慢的总阀门、总开关,进一步助推厦门高效招商引资和高质量发展。

化繁为简 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可以说,“交地即交证”举措,是市资源规划局贯彻“放管服”理念,进行的一场“刀刃向内”的自身革命——市资源规划局进一步转变作风,改革创新、化繁为简,通过梳理办理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的所有流程,多个环节得以精简、时限得以压缩,为项目早日投建赢得宝贵时间。

具体来说,要实现“交地即交证”,市资源规划局进行了以下改革与探索:主动提前服务,将原先需要7个工作日且需由土地竞得人竞得土地后方委托的权籍调查工作,进行“前置处理”,在土地出让前就由市测绘信息中心先行办理现场放样定界及先行权籍调查工作,并将权籍调查成果作为出让文件附件对外公布,无形中节省了7个工作日;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作,在税务部门改革创新支持下实现容缺土地出让合同先行办理土地交易契税,大大加快办证时间;推行审批制度改革,开辟绿色通道,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限,将不动产登记由原来5个工作日调整为0.5个工作日;进一步转变作风,为企业提供“保姆式”专人跟踪服务,为企业顺利实现“交地即交证”提供全流程指导,并协助其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土地出让合同的多方会签。

“企业的压力小了,职能部门的效率高了!”市资源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说,通过此次优化审批流程,还大力促进了部门信息共享,打破“信息孤岛”,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下一步,厦门将推动“交地即交证”举措顺利落地,让企业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改革红利。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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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企业竞得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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